新京報訊(記者薛晨)9月27日,因存在關聯交易延遲披露的情形,深圳證券交易所對甘肅皇臺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下發監管函。

監管函顯示,2022年,皇臺酒業通過供應商瀘州市巴舟酒類銷售有限責任公司採購的基酒,由公司副總經理、總工程師陳兵實際控制的公司供應,涉及金額1301.64萬元。2022年,皇臺酒業向陝西青山綠水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山綠水”)銷售酒類產品,涉及金額350.69萬元,而青山綠水由皇臺酒業控股股東甘肅盛達集團的關聯方、長安盛達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實際控制,爲皇臺酒業的關聯方。

但皇臺酒業未及時對上述關聯交易履行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並推遲至2023年9月14日纔對上述事項補充審議,並於2023年9月16日對外披露。對此深交所認爲,皇臺酒業董事長趙海峯、董事兼總經理代繼陳、時任財務總監魏萬棟、副總經理陳兵、時任董事會祕書段文新對上述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

深交所在監管函中要求,皇臺酒業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文章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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