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北京監管局披露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工商銀行牡丹卡中心因信用卡汽車專項分期業務審查不審慎;與無融資擔保資質機構合作開展業務,被責令改正,並處罰款90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爲2023年9月25日。

審校| 木辛

終審| 宋廣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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