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電煤圈

爲進一步強化標準對礦山安全發展的支撐保障作用,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決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啓用礦山安全行業標準代號KA。近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周德昶就礦山安全行業標準代號發佈的意義、主要內容、相關工作安排等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礦山安全行業標準代號發佈的背景和重要意義是什麼?

答:標準是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技術支撐和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據,在推進礦山高質量發展中發揮着基礎性、引領性作用。隨着我國礦山領域重大災害防治能力和科技裝備水平的提升,標準對於提升礦山安全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智能化、標準化等本質安全生產能力,助力礦山重大災害防治,促進礦山安全科技裝備創新,引領礦山高質量發展的作用日益凸顯。爲進一步強化標準對礦山安全發展的支撐保障作用,經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決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啓用礦山安全行業標準代號KA。

啓用新的礦山安全行業標準代號,是深化落實黨中央關於礦山安全監察體制改革決策部署和國家標準化改革要求的重要舉措,是加強礦山安全標準工作頂層設計的前提條件,是完善礦山安全標準工作體制機制的關鍵一步,對於進一步優化整合現有礦山安全標準資源、加大急需標準供給力度、以高質量標準保障礦山高質量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

問:礦山安全行業標準的主管部門和內容範圍是什麼?

答:礦山安全行業標準的主管部門爲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其主要內容涵蓋了礦山生產以及相關的設計、施工、設備製造、檢測檢驗、專業服務等礦山安全領域生產經營活動,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一是礦山安全基礎通用標準。礦山安全領域的術語、名詞、代號、符號、分類、編碼,以及通用管理要求和技術要求。

二是礦山安全重大災害防治標準。瓦斯、衝擊地壓及巖爆、水害、火災、粉塵、頂板、邊坡、採空區、尾礦庫等重大災害防治技術要求。

三是礦山安全科技、裝備、設施、材料等技術標準。礦山開採、掘進、機械、電氣、運輸、通風、監測監控、爆破材料和器材、照明、通信和信號、給排水、機器人、安全避險及個體救生防護、非金屬製品材料、填充材料等技術要求;礦山安全技術改造及新技術、新裝備應用和實施要求。

四是礦山安全信息化、智能化標準。礦山安全信息化平臺、信息交互及數據接入、存儲等要求;礦山安全智能化技術應用和實施要求。

五是礦山安全管理及監管監察標準。礦山設計、建設、施工、生產、關閉的管理要求;礦山安全監管監察、執法規範化以及礦山安全執法裝備要求。

六是礦山安全專業服務標準。礦山安全評價、安全檢測檢驗、災害評估、鑑定等專業服務機構服務質量要求;礦山安全文化、礦山安全誠信體系建設要求。

礦山安全行業標準範圍不包括安全生產基礎通用標準和石油、天然氣開採安全標準。

問:礦山安全行業標準的定位和法律效力是什麼?

答:礦山安全行業標準屬於礦山安全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法定必須執行的行業標準。

礦山安全行業標準事關人民羣衆生命安全健康和經濟社會穩定大局,是推動礦山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和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執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規定,礦山建設工程的設計文件,必須符合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範。礦山開採必須具備保障安全生產的條件,執行開採不同礦種的礦山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範。《煤礦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發現煤礦礦井通風、防火、防水、防瓦斯、防毒、防塵等安全設施和條件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行業安全標準、煤礦安全規程和行業技術規範要求的,應當責令立即停止作業或者責令限期達到要求。

因此,礦山企業以及相關的設計、施工、設備製造、檢測檢驗、專業服務等礦山安全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嚴格執行礦山安全行業標準,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將礦山安全行業標準作爲監管監察執法的重要依據,嚴厲打擊違反標準的各類生產經營行爲。

問:礦山安全行業標準代號啓用後,請問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下一步有哪些工作安排?

答: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高度重視礦山安全標準工作,將以啓用礦山安全行業標準代號爲契機,重點開展以下工作:

一是構建礦山安全標準體系。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標準頂層設計,研究制定《礦山安全標準體系建設指南》。該指南立足於構建滿足行業發展需求、聚焦重大風險防控、適應技術創新趨勢、覆蓋礦山全生命週期的標準體系框架,是今後一個時期制定礦山安全標準的藍圖和基礎,將於近期公開發布。

二是加快急需標準的有效供給。按照需求導向、急用先行、整合資源、系統推進的原則,聚焦礦山重大災害防治、礦山安全科技裝備、信息化、智能化、安全管理和專業服務等方面,發佈一批礦山安全領域急需標準。

三是規範標準制修訂工作機制。礦山安全行業標準的申報、立項、起草、審查、發佈、複審等,遵循“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按照《礦山安全標準工作管理辦法》(礦安〔2023〕13號)的相關規定執行。同時,擬組建礦山安全行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下設若干分技術委員會,全面提高標準制修訂質量、效率和實施效果。

四是啓用礦山安全標準服務平臺。爲方便礦山安全領域生產經營單位、監管監察部門以及社會公衆瞭解、參與、監督礦山安全標準工作,我局開發了礦山安全標準服務平臺。該平臺具備礦山安全標準檢索、標準實施信息反饋、標準解讀等功能,擬於近期在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網站“服務互動”欄目正式上線,歡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並監督我們的工作。

附: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綜合司關於啓用礦山安全行業標準代號的通知

礦安綜〔2023〕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礦山安全監管部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各省級局,有關單位:

2023年8月22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同意設立礦山安全行業標準代號KA,由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作爲主管部門。爲進一步強化標準對礦山安全發展的支撐保障作用,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決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啓用礦山安全行業標準代號KA。現將標準範圍和相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礦山安全行業標準範圍

(一)礦山安全基礎通用標準。礦山安全領域的術語、名詞、代號、符號、分類、編碼,以及通用管理要求和技術要求。

(二)礦山安全重大災害防治標準。瓦斯、衝擊地壓及巖爆、水害、火災、粉塵、頂板、邊坡、採空區、尾礦庫等重大災害防治技術要求。

(三)礦山安全科技、裝備、設施、材料等技術標準。礦山開採、掘進、機械、電氣、運輸、通風、監測監控、爆破材料和器材、照明、通信和信號、給排水、機器人、安全避險及個體救生防護、非金屬製品材料、填充材料等技術要求;礦山安全技術改造及新技術、新裝備應用和實施要求。

(四)礦山安全信息化、智能化標準。礦山安全信息化平臺、信息交互及數據接入、存儲等要求;礦山安全智能化技術應用和實施要求。

(五)礦山安全管理及監管監察標準。礦山設計、建設、施工、生產、關閉的管理要求;礦山安全監管監察、執法規範化以及礦山安全執法裝備要求。

(六)礦山安全專業服務標準。礦山安全評價、安全檢測檢驗、災害評估、鑑定等專業服務機構服務質量要求;礦山安全文化、礦山安全誠信體系建設要求。

礦山安全行業標準範圍不包括安全生產基礎通用標準和石油、天然氣開採安全標準。

二、工作要求

(一)礦山企業以及相關的設計、施工、設備製造、檢測檢驗、專業服務等礦山安全領域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嚴格執行礦山安全行業標準,各級礦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將礦山安全行業標準作爲監管監察執法的重要依據,嚴厲打擊違反標準的各類生產經營行爲。

(二)礦山安全行業標準的申報、立項、起草、審查、發佈、複審等按照《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於印發〈礦山安全標準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礦安〔2023〕13號)的相關規定執行。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綜合司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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