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國證券報

寶能集團和姚振華又被起訴了。

10月13日晚,上海銀行公告稱,公司深圳分行因與姚振華等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已向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於近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書》。涉案金額爲借款本金25.8億元及相應的利息、罰息、複利,實現債權所支出的全部費用。

訴訟涉及借款25.8億元

據上海銀行公告披露,2020年12月24日,公司深圳分行與被告一深圳託吉斯科技有限公司(託吉斯)簽訂《固定資產借款合同》,約定託吉斯向深圳分行借款人民幣25.8億元,借款期限爲2020年12月24日起至2023年12月24日止。

同時,深圳分行與被告二(深圳深業物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簽訂《房地產抵押合同》,與被告三(託吉斯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借款質押合同》,與被告二、三、四(深圳市寶能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寶能集團)、五(寶能控股(中國)有限公司)、六(姚振華)分別簽訂《借款保證合同》,約定由被告二、三、四、五、六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深圳分行依約向託吉斯放款人民幣25.8億元。因託吉斯未依約履行還本付息義務,深圳分行依約宣佈提前收回借款本息,要求託吉斯等辦理本息清償手續。”上海銀行表示,鑑於託吉斯等均仍未履行還本付息或承擔擔保責任的義務,故深圳分行依法向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上海銀行請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償還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幣25.8億元並支付該款項至全部還清之日止所欠的利息、罰息及複利。被告二三四五六承擔連帶清償責任。關於該訴訟案件的影響,上海銀行進一步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訴訟尚未開庭審理,公司已對該筆貸款計提了相應貸款損失準備,預計該訴訟事項不會對公司的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產生重大影響。

爲何寶能集團和姚振華要幫託吉斯擔保?天眼查信息顯示,託吉斯實控人爲黃世龍,此前,黃世龍還曾擔任過寶能集團監事。

與多家金融機構存在合同糾紛

中國證券報記者注意到,除上海銀行外,寶能集團、姚振華還與多家金融機構存在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包括廣東順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九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環市支行、寧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等。

此外,截至目前,寶能集團作爲被執行人,被執行總金額累計347.78億元,並且多次被列爲失信被執行人。

深陷輿論漩渦

今年下半年以來,寶能集團和姚振華一直處於輿論漩渦中,先是寶能系和火炬集團爭奪上市公司控制權,隨後是姚振華遭到暴力襲擊。

8月3日,寶能集團在官網發佈《關於7月31日寶能集團姚振華董事長遭到暴力襲擊事件的聲明》稱,強烈譴責7月31日的暴力襲擊事件,集團已採取相應法律行動,並採取必要措施,確保全體幹部員工的人身安全,及企業正常經營。同時,寶能集團在聲明中表示,“本集團堅決履行企業主體責任,絕大部分經營單元均正常發薪,部分存在薪資緩發的經營單元正在全力解決,從未懈怠。”

8月7日晚,萬科集團創始人兼董事會名譽主席王石在微博表示,當前企業、企業家、員工和社會應該更多地理解如何來面對困難,如果有點什麼問題,還是更多地通過法治手段來處理。

編輯:張晶

責任編輯:石秀珍 SF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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