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關於進一步促進住房消費活躍房地產市場的通知)

10月17日,江蘇省連雲港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住房消費活躍房地產市場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大人才購房優惠。使用人才購房券購買市屬、區屬國有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住房的,在原有售房優惠的基礎上再給予房價1%以上的優惠。鼓勵其他房地產開發企業給予人才購房優惠。

全文如下:

關於進一步促進住房消費活躍房地產市場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爲進一步鼓勵和促進住房消費,更好地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活躍房地產市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住宅產品多樣化

根據市場需求穩步增加改善性住宅產品市場供應占比,支持發展帶院落住宅、大平層住宅、“第四代”住宅等多樣化住宅形式。放寬容積率計算規則,優化設計條件和建造標準。

二、細化調整商品房資金監管政策

進一步細化建設工程各節點資金使用標準,提高房地產開發企業重點監管額度內資金申請使用頻次;優化重點監管額度外資金覈算標準,由監管項目爲單位調整爲同批次交付樓幢爲單位覈算、撥付。

三、實行分階段驗收

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需求和項目實際情況,合理劃分驗收標段,靈活選擇驗收方式。既可以選擇對整個項目分階段多部門聯合驗收,也可以完成一項單體工程,隨時申請單獨綜合驗收。

四、協調優化水電氣工程費用支付

協調供水、供電、燃氣等公用企業減少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佔用,施工合同簽訂後第一次付款比例不超過20%,進場前不超過總額的60%,進一步減輕房地產開發企業負擔。

五、優化住房保障措施

可根據房地產開發項目具體情況對在開發項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事項一事一議。支持國有房地產企業通過收購、易地建設的方法籌集保障性住房。根據市場租金情況調整保障性住房補貼標準,增加貨幣化保障的比例。

六、加大對房企融資的協調支持

鼓勵金融機構對無不良信用記錄、無域外房地產項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項目融資上給予支持。發改、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配合金融機構對相關企業之前和在建項目全過程的信用情況進行審查和證明,防範金融風險,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

七、建立房地產集中交易場所

由住建部門指導建立房地產集中交易場所,邀請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入駐。引導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優惠促銷活動,提供一站式選房購房服務。

八、支持“賣舊換新”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爲參與“換新購”的購房者提供專屬房源和優惠方案。探索“賣舊換新”新方式,對已出讓未建設含有配建保障性住房的開發項目,允許繳納保障性住房易地建設費,由國企平臺限期收購“賣舊”的房屋作爲保障性住房或人才房使用,保障“換新”無後顧之憂。

九、擴大“房票”安置使用範圍

在市區房屋徵收中採取“房票”安置的基礎上,探索將“房票”安置模式推廣到徵地補償、新農村建設等方面,進一步滿足被徵收人多元化安置需求,縮短安置過渡週期。

十、加大人才購房優惠

使用人才購房券購買市屬、區屬國有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住房的,在原有售房優惠的基礎上再給予房價1%以上的優惠。鼓勵其他房地產開發企業給予人才購房優惠。

十一、優化住房公積金政策

進一步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等政策,並擴大、強化對靈活就業人員的相關保障。

十二、注重商業配套改善居住環境

注重完善居住小區周邊的商業配套,規劃上切實落實“十五分鐘商圈”要求,方便居民購物消費,提升商品住房的生活便利性和市場吸引力。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適用範圍爲市區(不含贛榆區),

贛榆區和各縣可參照、選擇執行或另行制定相關政策。相關部門可制定具體事項的細化措施或實施細則。

連雲港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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