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曾仰琳

接受審查調查半年後,農行吉林省分行原高級專家陸俊波被“雙開”。

10月18日,中紀委官網公告顯示,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吉林省通化市監委對中國農業銀行吉林省分行原高級專家陸俊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此前的4月18日,陸俊波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吉林省通化市監委監察調查。

據中紀委通報,陸俊波違法違規行爲包含五個方面:

一是,陸俊波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裏不一,做兩面人,串供並僞造、銷燬、轉移、隱匿證據,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二是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下屬及信貸客戶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洗浴等活動安排,違規借用信貸客戶房產,違規謀取特殊待遇,配備專職司機、安排專人服務,多佔辦公用房;

三是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職務晉升中違規爲他人謀取利益;

四是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爲妻子及其他特定關係人謀取利益,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

五是干預和插手貸款審批,違規審批購置營業網點。

中紀委進一步指出,陸俊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貸款審批、工程承攬、工作崗位調整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形成重大風險。

據中紀委通報,陸俊波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後仍不思改、不知止,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通報顯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經中國農業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陸俊波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農業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陸俊波政務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吉林省通化市監委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公開資料顯示,陸俊波曾任農行延邊分行行長,2015年調任吉林市分行行長,接受調查時正擔任農業銀行吉林省分行高級專家,此前,陸俊波曾於2019年5月以“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行長”的身份,獲得2018年吉林市脫貧攻堅奉獻獎的表彰。

金融系統反腐工作仍在持續。據中紀委官網統計,2023年以來,農業銀行已有8名幹部“落馬”,其中,5名幹部被“雙開”,3名幹部正在接受調查。

具體來看,10月,中國農業銀行吉林省分行原高級專家陸俊波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9月,中國農業銀行國際金融部原巡視員劉燕忠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8月,中國農業銀行江西省分行黨委委員、紀委書記馬清升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7月,中國農業銀行遠程銀行中心原副巡視員張學祿被開除黨籍;

5月,中國農業銀行雲南省分行原營業部黨委書記、總經理楊志剛接受監察調查,中國農業銀行首席專家楊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4月,中國農業銀行安全保衛部原總經理楊國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中國農業銀行雲南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沈銳接受審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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