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所公告,自2023年11月6日(週一)結算時起,2年期國債期貨所有掛牌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調整爲0.002元。依據《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交易細則》第四十三條,在2023年11月7日(週二)2年期國債期貨合約交易中,若使用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作爲前一成交價(cp)時,按2年期國債期貨合約最小變動價位0.002元取值後作爲前一成交價確定第一筆成交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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