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21日13時許,發生在廣西平果市一工業企業的爆炸事故現場搜救工作已結束,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4人在醫院救治,無生命危險。

10月20日晚,平果市工業園區內企業廣西興越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車間發生一起爆炸事故。經專家組初步調查,該起事故是棒在拉鑄過程中,高溫鋁液泄漏到冷卻水池內,發生爆炸。目前,善後處置和事故調查工作還在有序進行。

高溫鋁液泄漏遇水發生爆炸

是鋁加工(深井鑄造)工藝中

最易造成羣死羣傷的隱患

“鋁水爆炸”爲何具有如此大的威力?

物理爆炸

熔融鋁液中存儲大量熱能因變形和碎化而快速釋放,轉化爲衝擊波能、機械能、光能、聲能等能量形式。

化學爆炸

因爲大量的高溫鋁液瞬間泄漏在相對狹小的冷卻水池表面,高溫鋁液與冷卻水產生化學反應,反應方程式爲:

2Al+6H₂O=2Al(OH)₃+3H₂

據專家介紹,“鋁水爆炸”包含物理過程和化學過程。熔融鋁液和水接觸之後,由於巨大的溫差以及水的沸點遠低於熔融鋁的溫度,水溫迅速達到沸點以上,並進入一種過熱狀態,水瞬間蒸發爲氣體,體積膨脹1000多倍。特別在鑄井狹小的空間條件下,會形成一定幅值的壓力波,膨脹產生能量,爆炸也就發生了。

專家指出,蒸汽爆炸即物理爆炸的威力並不大,最主要的傷害來自之後的化學爆炸。鋁是一種化學反應非常活躍的金屬元素,熔融鋁與水或空氣中的氧發生化學反應,會釋放出巨大的能量,尤其是在井坑這樣相對封閉的空間內,爆炸威力會進一步放大。

《工貿企業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

明確了冶金、有色、建材等行業的

重大事故隱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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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記“鋁7條”“鋼8條”“粉塵6條”重點整治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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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鋁7條”

1.固定式熔煉爐鋁水出口未設置機械鎖緊裝置;傾動式熔煉爐控制系統未與鑄造系統聯鎖,未實現自動控流;

2.固定式熔煉爐高溫鋁水出口和流槽接口位置未配置液位傳感器和報警裝置,液位傳感器未與流槽上的快速切斷閥和緊急排放閥實現聯鎖;

3.存放鋁錠的地面潮溼,熔煉爐、保溫爐及鑄造等作業場所存在非生產性積水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深井鑄造結晶器的冷卻水系統未配置進出水溫度、進水壓力、進水流量監測和報警裝置;監測和報警裝置未與流槽上的快速切斷閥和緊急排放閥實現聯鎖,未與傾動式熔煉爐控制系統聯鎖;

5.鋁水鑄造流程未規範設置緊急排放或應急儲存設施;

6.鋼絲捲揚系統引錠盤托架鋼絲繩未定期檢查和更換,捲揚系統未設置應急電源;液壓鑄造系統未設置手動泄壓系統;

7.鑄造車間現場未嚴格控制人數,未控制非生產人員進入。

“鋼8條”

1.鍊鋼廠在吊運鐵水、鋼水或液渣時,未使用固定式龍門鉤的鑄造起重機;鍊鐵廠鑄鐵車間吊運鐵水、液渣起重機不符合冶金起重機的相關要求;

2.吊運鐵水、鋼水和液渣起重機龍門鉤橫樑焊縫、耳軸銷和吊鉤、鋼絲繩及其端頭固定零件,未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未及時整改;

3.操作室、會議室、交接班室、活動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場所設置在鐵水、鋼水和液渣吊運影響的範圍內;

4.鋼水鑄造(連鑄、模鑄)流程未規範設置鋼水罐、溢流槽等高溫熔融金屬緊急排放和應急儲存設施;

5.氧槍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溫度和進出水流量差檢測、報警裝置,未與爐體傾動、氧氣開閉等聯鎖;

6.高爐、轉爐、鋼水連鑄、加熱爐和煤氣櫃等煤氣區域的有人值守的主控室、操作室和人員休息室等人員較集中的地方以及在可能發生煤氣泄漏、聚集的場所,未設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監測報警裝置;

7.高爐、轉爐、加熱爐、煤氣櫃、除塵器等設施的煤氣管道未設置隔斷裝置和吹掃設施;

8.使用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設備、材料和工藝。

“粉塵6條”

1.不同種類的可燃性粉塵、可燃性粉塵與可燃氣體等易加劇爆炸危險的介質共用一套除塵系統,不同防火分區的除塵系統互聯互通;

2.乾式除塵系統未規範採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種或多種控爆措施;

3.除塵系統採用重力沉降室除塵,或者採用乾式巷道式構築物作爲除塵風道;

4.鋁鎂等金屬粉塵除塵系統未採用負壓除塵方式;其他可燃性粉塵除塵系統採用正壓吹送粉塵時,未規範採取火花探測消除等防範點燃源措施;

5.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產生機械火花的工藝,未規範採取雜物去除或火花探測消除等防範點燃源措施;

6.未按規範制定粉塵清理制度,作業現場和相關設備設施積塵未及時規範清掃;鋁鎂等金屬粉塵的收集、貯存等處置環節未落實防水防潮、通風、氫氣監測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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