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i金山微信公衆號

非本市戶籍人才按規定在滬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3年及以上、且在本市無住房的,可購買1套住房,同時購房資格由居民家庭調整爲個人。

爲深入落實《關於加快推進南北轉型發展的實施意見》中關於“人才安居置業優選地”的工作要求,促進產城融合、實現職住平衡,10月24日,金山區出臺人才安居新政。其中提到,要推動建立與職住平衡相適應的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人才安居體系,將“分層次、有梯度”的人才住房政策作爲集聚人才、留住人才的重要抓手。

方案提出,要通過集中新建、商品房配建、非居住房屋改建轉化、企業自籌等方式,多渠道籌措人才公寓房源,重點在產業集中、商務集聚等交通便捷、生產生活便利的區域選址佈局。到“十四五”期末,爭取金山區人才公寓房源規模達到1萬套以上。

方案提出,要聚焦重點行業,實行人才積分認定管理,對符合一定積分標準的人才分類給予租房補貼;聚焦高層次人才,實行分等定級管理,對符合一定認定標準的人才分類給予購房補貼。

同時,結合城鎮佈局、產業規劃和轉型需求,劃定重點轉型區域人才購房政策實施範圍。經區人才管理部門認定,同時符合單位條件、個人條件以及工作年限條件的非本市戶籍人才,按規定在滬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3年及以上、且在本市無住房的,可購買1套住房,同時購房資格由居民家庭調整爲個人。

據悉,該方案的制定主要基於以下三個方面的考慮,一是緊扣金山區功能佈局調整和經濟結構升級需求,按照“智造集聚、文旅賦能、門戶樞紐、生態宜居”的總體要求,聚焦重點產業、重大項目和社會事業等各類人才安居需求,推動區域職住平衡。

二是以穩定就業、改善居住爲導向,穩妥有序推進滿足人才剛性住房需求,租購併舉,營造人才安居宜居住房環境,保持區域內房地產市場供需平衡。

三是堅持系統思維和整體觀念,統籌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重點,系統謀劃產業發展、人才建設和住房服務等多方面工作,突出產城融合,強化條塊結合和部門協作,合力推進人才安居宜居。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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