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

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對《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進行了修訂,形成了《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根據徵求意見稿:食品經營者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要求,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及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食品經營企業還應建立基於食品安全風險防控的動態管理機制,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和機制。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集中用餐單位食堂、食品經營管理者還應建立原料供貨商管理評價制度以及退出機制等。無實體門店的互聯網食品經營者應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固定食品經營場所,貯存場所視同食品經營場所;不得申請所有食品製售項目以及散裝熟食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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