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公安部刑偵局公衆號發佈消息,公安機關公開通緝明學昌、明國平、明菊蘭、明珍珍4名緬北果敢自治區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集團重要頭目。

據北京晚報消息,隨着明學昌被通緝,網友注意到,有網絡傳播的圖片顯示,2023年1月30日,他曾爲其孫子明光忠(其父是明學昌的兒子明國安)舉辦“慶祝明學昌孫子被北大錄取升學宴”。

記者從網傳“北京大學錄取通知書”截圖看到:“緬甸明光忠,我們高興地通知你,北京大學同意接受你於2023年9月至2027年7月,作爲本科生來我校經濟管理學院學習,授課語言爲漢語……”

另外,還有多張明學昌與明光忠在“升學宴”上的慶祝圖片。

11月13日,北京大學宣傳部回應上游新聞記者時表示:“這個人(明光忠)我們查了,他不是北京大學的學生,而且沒有他任何申請北大記錄。現在我們都知道明學昌是電信詐騙嫌犯,大家都不要相信一個詐騙嫌犯的話。”

據央視新聞10月19日消息,雲南公安機關與緬甸相關地方執法部門不斷加強邊境警務合作,一大批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相繼落網。截至報道時間,已有4666名緬北涉我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移交我方,其中包括網上在逃人員20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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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就電詐犯罪懲戒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近日,公安部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起草了《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徵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

《懲戒辦法(徵求意見稿)》提出,經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認定,具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單位、個人和相關組織者:

①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固定電話、電信線路、短信端口、銀行賬戶、支付賬戶、數字人民幣錢包、互聯網賬號、域名、IP地址等三張(個)以上,或者爲上述卡、賬戶、賬號提供實名覈驗幫助三張(個)以上的;

②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固定電話、電信線路、短信端口、銀行賬戶、支付賬戶、數字人民幣錢包、互聯網賬號、域名、IP地址等三次以上,或者爲上述卡、賬戶、賬號提供實名覈驗幫助三次以上的;

③向三個以上對象非法買賣、出租、出借電話卡、物聯網卡、固定電話、電信線路、短信端口、銀行賬戶、支付賬戶、數字人民幣錢包、互聯網賬號、域名、IP地址等,或者提供實名覈驗幫助的;

④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係開立電話卡、物聯網卡、固定電話、電信線路、短信端口、銀行賬戶、數字人民幣錢包、支付賬戶、互聯網賬號、域名、IP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雖未達到數量標準,但造成較大影響、確有懲戒必要的,報經省級以上公安機關審覈認可以列爲懲戒對象。

來源:中國青年報綜合上游新聞、北京晚報、央視新聞客戶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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