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春秋航空披露了收購報告書,因上市公司實控人王正華之妻陳秀珍逝世,收購人王煜、王煒通過繼承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春秋國旅和股東春秋包機的股權。上市公司的實控人由王正華一人,變更爲王正華和王煜。

報告書顯示,王正華與收購人王煜、王煒爲父子關係。本次權益變動前,王正華持有春秋國旅64.74%股權,持有春秋包機51.82%股權,該等股權作爲夫妻共同財產,由王正華及其配偶陳秀珍分別擁有二分之一的所有權。

因王正華的配偶陳秀珍逝世,根據陳秀珍的遺囑,其去世後財產由王正華、王煜、王煒三人共同繼承。

根據上述遺囑並經王正華、王煜、王煒三人協商一致,王煜繼承春秋國旅21.58%股權和春秋包機17.27%股權;王煒繼承春秋國旅10.79%股權和春秋包機8.64%股權。

本次收購完成後,王正華持有的春秋國旅和春秋包機股權比例分別降至32.37%和25.91%。

本次收購完成後,王正華和王煜通過控制春秋國旅、春秋包機及春秋國旅的一致行動人春翔投資、春翼投資,合計擁有公司56.64%股份對應的表決權,是公司的共同實控人,王煒爲王正華和王煜的一致行動人;此外,春秋國旅仍爲公司的控股股東,春秋包機、春翼投資、春翔投資是控股股東的一致行動人;股權控制關係如下圖所示:

春秋航空報告書中提到,本次收購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及遺產繼承(非交易性過戶),不涉及新股申購、增減持股票等形式導致的資金需求及相應資金安排。

春秋航空表示,本次收購後,公司控股股東未發生變化,王正華、王煜成爲公司的共同實控人,王煒是王正華、王煜的一致行動人。公司仍將保持人員獨立、資產完整、財務獨立。本次收購後,公司仍具有獨立經營能力,在採購、生產、銷售、知識產權等方面仍將保持獨立。

(文章來源:大河財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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