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19日訊 鈞達股份(002865.SZ)週五晚間發佈了關於海南證監局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整改報告的公告。 

此前,鈞達股份於2023年10月12日收到海南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海南鈞達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陸小紅、鄭彤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經查,鈞達股份向證券交易所報送的內幕信息登記材料存在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情形。海南證監局決定對鈞達股份、陸小紅、鄭彤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將相關違規行爲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根據2023年半年度報告,鈞達股份的實際控制人爲楊仁元、陸惠芬、徐曉平、陸小紅、徐衛東、陸玉紅、徐勇、陸小文和陸徐楊(各方在鈞達股份治理及運營過程中,互爲一致行動人)。陸小紅公司董事長,鄭彤爲公司董事會祕書。 

公告顯示,鈞達股份董事會高度重視,立即向公司內部進行通報、傳達,並組織專題會議,對《決定書》中涉及的問題全面梳理和針對性分析,同時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認真制定整改計劃,落實整改措施,並向海南證監局提交了整改報告。該整改報告已於2023年11月17日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五十五次會議、第四屆監事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 

其中存在的問題爲:2022年,公司在重大資產出售、重大資產購買以及非公開發行股票相關事項報送的內幕信息登記材料中,存在內幕信息登記時間與內幕信息實際形成時間不一致的情形,違反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5號——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證監會公告〔2022〕17號)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 

對於問題發生原因,鈞達股份表示,公司習慣上以重大事項第一次啓動會時間作爲內幕信息形成時間,進而開始內幕信息登記工作。實際上,當公司對重大事項有所動意,開展前期項目論證時,公司所做的討論就有可能對股價波動產生影響,此時內幕信息就已形成。此次違規事件的發生,暴露了公司及相關工作人員對相關法律、法規的理解不到位。後續公司及相關工作人員將認真吸取本次經驗教訓,加強法律法規學習,切實提升內幕信息登記管理質量,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鈞達股份整改完畢,整改責任人、部門爲董事長、董事會祕書、證券部,公司採取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是內部問責:由於公司內部控制活動存在疏漏,公司第一時間對本次事件相關責任人員進行了內部批評教育,並要求其切實加強對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學習。 

二是提高業務水平,加強理論學習:公司組織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部門責任人積極參加上市公司協會組織的合規培訓,認真學習《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等法律法規及業務規範,並進一步學習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等內控制度,進一步提高相關人員對相關法律法規的理解,切實提高公司治理及內控管理能力。 

三是更正內幕信息登記材料:公司對於前述有誤的內幕信息登記材料進行更正,並重新向交易所完成資料報送。 

四是加強溝通交流:公司及相關人員後續將加強與監管部門的溝通與聯繫,及時瞭解政策信息與監管要點,對於在實務操作中存在的不確定性問題,及時向監管部門諮詢並認真聽取監管部門意見,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規範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工作。 

鈞達股份表示,公司將以本次整改爲契機,結合實際情況,認真持續地加強相關人員對《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的學習,提升公司及相關人員的規範運作意識並強化內部控制監督檢查,積極提升公司規範運作水平,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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