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提鋰過程中忽略有價值的伴生礦,西藏礦業(SZ000762,股價24.94元,市值129.98億元)被中央環保督察組提出整改要求。西藏礦業此番整改涉及到二期提鋰工程,後者計劃於2024年6月投產並試運行。要在整改完成前復產,西藏礦業提出風險警示,存在2025年乃至未來年度無碳酸鋰精礦(以下簡稱鋰精礦)可銷售的潛在風險。

今日(11月21日)下午,記者致電西藏礦業有關人士,其表示:“我們今年的鹽已收回來,收鹽工程已經結束,(整改)對明年(鋰精礦)銷售額應該沒有大的影響。”一期的“太陽池結晶”工藝決定當年鋰精礦銷售來自前一年的生產量,所以整改可能通過影響明年產量,進而或影響後年的銷售。

整改原因是伴生礦遭浪費

11月20日晚間,西藏礦業公告稱,近日收到日喀則市生態環境局、經濟和信息化局、自然資源局和水利局出具的《關於限期整改西藏日喀則扎布耶鋰資源開發一期項目“共生和伴生礦產提取”問題的通知》。

該《通知》主要提出:

目前,在一期整改時限(2023年12月31日前),二期無法完成投產,無法實施“以新帶老”措施,對此,西藏礦業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在有效解決一期現有共生和伴生礦產資源利用(包括鹽田沉積岩)的同時,保證一期項目不再產生新的共生和伴生礦產,直至達到中央環保督察提出的整改要求,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完成銷號。

此事發生的背景是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當地反饋督察意見,提出“西藏扎布耶在開採鋰礦時,沒有對具有工業價值的共生和伴生礦產進行提取,造成資源極大浪費”(以下簡稱“專項”)問題,因此,政府部門制定相應的整改方案,逐級下達任務要求進一步整改。

結合實際,這一專項的整改,須依託扎布耶二期工程的投產運營去逐步實現。截至2023年11月20日,扎布耶二期已完成主體工程建設並實現機械竣工。待配套能源項目投產,計劃於2024年6月投產並試運行,在逐步實現電池級碳酸鋰、工業級碳酸生產的同時,對氯化鉀、銣、銫等其他共伴生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

西藏礦業也不是第一次被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組批評。

據報道,2022年,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西藏自治區反饋督察情況:西藏礦業控股子公司日喀則市扎布耶鋰業高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批准,在扎布耶鹽湖管理範圍內違規建設1200公頃鹽田和結晶池,阻隔湖泊水體自然交換。該公司還違反礦產資源法,在鹽湖周邊違規取土178.4萬立方米。當地有關部門不管不顧,放任企業違法違規開採、破壞生態問題長期存在。

21日下午,記者以投資者身份撥打西藏礦業公開聯繫電話。有關人士在電話中介紹,這次涉及的伴生礦問題和鹽湖違規取土是兩件獨立的事情,此次整改並不是去年的延續。

明年鋰精礦銷售額影響不大

根據《通知》精神,即日起西藏扎布耶一期項目不再產生新的共生和伴生礦產,公司將抓緊對西藏扎布耶一期現有共生和伴生礦產資源化利用(包括鹽田沉積鹽)等進行整改,直至達到有關部門提出的整改要求後及時申請復工。

由於要依靠扎布耶二期工程,其建設進度也尤爲關鍵。

目前,扎布耶二期項目採用“膜分離+蒸發結晶”工藝高效回收扎布耶鹽湖鋰、鉀等資源,設計年產電池級碳酸鋰9600噸,工業級碳酸鋰2400噸,副產氯化鉀15.6萬噸,銣銫混鹽200噸。項目於2022年6月正式開工建設,截至目前全場設備、管道安裝、電氣電纜及儀表電纜敷設等已全部完成。納濾裝置、MVR裝置、氯化鉀裝置等核心裝置已進入單機試車階段,11月20日實現項目機械竣工,後續將進入全面調試階段。

西藏礦業要求公司相關部門持續配合寶武清潔能源有限公司推進西藏扎布耶二期配套能源項目建設進度,確保項目能在2024年6月向主體工程供能、供電、供氣,以此推動扎布耶二期項目試運行。

西藏礦業表示,隨着環保督察整改措施的落實,因無法保證2024年是否可以實現恢復生產,存在2025年乃至未來年度無碳酸鋰精礦可銷售的潛在風險。

“我們今年的鹽已收回來,收鹽工程已經結束,(整改)對明年(鋰精礦)銷售額應該沒有大的影響。”西藏礦業有關人士表示,扎布耶一期採用的“太陽池結晶”工藝,利用自然界太陽能及冷源在預曬池、曬池中進行冷凝、蒸發,析出各種副產品。這一生產工藝的邏輯是來年的生產須從本年度9月底開始抽滷製滷,至來年10月開始逐步實現收鹽目標。按照上述有關人士的表示,相當於明年賣出的是今年生產的鋰精礦,2025年又賣出的是2024年生產的鋰精礦,“所以有可能影響2024年的一個產量,影響2025年鋰精礦的銷售額。”

由於高原冬季寒冷無比,施工地的自然環境惡劣,相關工程能否趕在明年冬季前運行生產成爲關鍵。不過他表示,公司會採取措施合法合規加快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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