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豆神(300010.SZ)公告,公司於2023年11月28日收到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出具的《關於對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該決定書指出,2020年末就出售江南信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江南信安)股權與共青城衆智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簡稱共青城衆智)和馬莉簽署了股權協議和相關承諾函,其中關於股權轉讓款的約定不清晰、內容存在歧義,導致後續交易發生糾紛繼而引發仲裁事項,公司面臨重大法律風險。公司未能採取措施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制度,防範上述問題的發生,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公司治理不規範。

此外,公司未及時披露共青城衆智和馬莉就江南信安股權轉讓糾紛等相關事宜提起仲裁申請的相關情況。存在重大事件披露不及時的問題。公司未披露向共青城衆智和馬莉出具《承諾函》的有關情況,關於江南信安股權交易的相關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2022年6月在回覆投資者提問及回覆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時,未能客觀、完整反映直播帶貨業務的具體情況,未充分提示業務風險,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完整。公司在2022年年度報告等公開文件中披露“計劃將與字節跳動聯合發起‘字節跳動教育產業聯盟’”相關內容後,於2023年6月在回覆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時表示並不存在“字節跳動教育聯盟”,前述內容爲公司擬定的2023年工作計劃。公司未對所述事項進行充分風險提示、未說明是公司單方面的合作意向,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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