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安徽省馬鞍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開展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的通知》。本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暫定一年。通知顯示,馬鞍山市“商轉公”業務通過“以貸還貸”方式,申請人無需自籌全部資金結清原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住房抵押擔保採用順位抵押登記方式辦理。“商轉公”計入職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已申請過2次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不能申請“商轉公”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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