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據民政部官網消息,近日,民政部辦公廳印發《養老機構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以下簡稱《標準》),要求各地民政部門將《標準》作爲養老機構監管的重要依據,單獨或者聯合有關部門在養老機構行政檢查中加強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同時,要求養老機構依法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徹底排查、準確判定、及時消除各類重大事故隱患。

《標準》明確,養老機構未落實安全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等基本要求,可能導致人員重大傷亡、財產重大損失的,應判定爲存在重大事故隱患。

《標準》從重要設施設備存在嚴重缺陷、安全生產相關資格資質不符合法定要求、日常管理存在嚴重問題、嚴重違法違規提供服務、其他可能導致人員重大傷亡、財產重大損失的重大事故隱患等5個方面,明確了應判定爲重大事故隱患的22種具體情形,爲基層監管部門和養老機構排查判定重大事故隱患提供了依據。

《標準》提出,對於情況複雜,難以直接判定是否爲重大事故隱患的,各地民政部門可以商請有關部門或者組織有關專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等,研究論證後綜合判定。各地民政部門可結合實際細化本行政區域內的養老機構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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