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欣藥業12月2日公告,獲悉公司控股股東山東羅欣控股有限公司(簡稱“羅欣控股”)於2023年12月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證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羅欣控股立案。

根據公司於2023年7月21日披露的《關於公司控股股東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的公告》,羅欣控股在持股比例變動達到5%時,未按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停止相關交易,違反了《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對羅欣控股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計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本次立案事項系針對公司控股股東,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不會受到影響。調查期間,羅欣控股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文章來源:界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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