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晚間,*ST慧辰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其連續5年存在虛增營業收入、虛增利潤、虛減利潤等情況,或被處以合計1600萬元的重罰。

        近年來,立案處罰持續高壓,證券監管“長牙帶刺”,多家公司被立案調查。對於*ST慧辰,監管也高度關注,交易所多次發函問詢。此次行政處罰,既是對監管個案的重拳出擊,也是持續治理市場的一個典型縮影。

        借子公司虛構業務連續5年財務造假

        *ST慧辰主要從事數據分析產品業務和相關服務,2020年7月在科創板上市。因2022年年報被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於2023年5月被上交所實施退市風險警示。2023年4月27日,*ST慧辰公告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12月7日晚間,*ST慧辰披露北京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公司的子公司信唐普華通過虛構與第三方業務、簽訂無商業實質的銷售合同、提前確認項目收入的方式虛增收入和利潤,導致*ST慧辰2020年7月13日披露的《招股說明書》以及首發上市後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其中,*ST慧辰2018年至2021年虛增收入合計7542.64萬元,2018年至2020年虛增利潤合計8437.35萬元,2021年至2022年虛減利潤合計12217.39萬元。

        可以看出,通過該子公司虛構業務和收入,上市公司連續5年財務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在《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監管部門認定,*ST慧辰上述行爲涉嫌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違法行爲,決定對公司、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等有關責任人予以責令改正、警告和罰款,罰款合計1600萬元。

        上證報記者關注到,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以及《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陳述的情況,*ST慧辰判斷本次涉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未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持續監管六問一罰緊盯公司可疑事項

        記者梳理發現,上交所一直以來對*ST慧辰保持高度關注,抓早抓小,緊盯重大風險苗頭,在公司規範運作及經營治理、重大股權交易、募集資金使用等方面及時採取監管措施。

        上交所於2022年、2023年連續兩年向*ST慧辰發出年報問詢函。2022年4月,*ST慧辰發生2021年業績快報變臉事項,淨利潤由3752.53萬元修正爲-3807.01萬元,上交所及時發出問詢函,對公司收入確認、商譽減值、應收賬款信用減值、期間費用、毛利率大幅下滑、募投項目進展緩慢等進行問詢。

        2023年4月29日,*ST慧辰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內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見,上交所就相關無法表示意見涉及事項、信唐普華應收賬款及收入真實性、內控否定意見、業務結構與毛利率變化、收入確認與存貨等事項予以重點問詢。

        另一方面,上交所聚焦*ST慧辰上市以來的各項資產交易,嚴防利用現金交易不當套取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涉嫌財務造假的主要子公司信唐普華便是上交所一直以來關注的重點,圍繞前期出售信唐普華22%股份事項,上交所先後兩次於2022年12月30日、2023年2月8日發出問詢函,就信唐普華前後估值差異較大、信唐普華收入確認真實性存疑、交易對手方存在無法完全履約風險等予以重點關注。此外,就公司收購子公司武漢慧辰剩餘股份、武漢慧辰調整業績承諾等事項,上交所也均在第一時間予以快速問詢,督促公司充分提示風險。

        此外,對於*ST慧辰存在的違規行爲,上交所也及時採取監管措施,督促公司加強規範運作。就公司業績快報變臉事項,上交所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等相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截至2023年6月底,*ST慧辰募集資金投入進度約爲25%,經瞭解,上交所先後於2022年10月、2023年7月,向公司發出規範運作建議書,關注公司募集資金投入進度緩慢,督促公司合理使用募集資金,積極推進募投項目。

        證券監管“長牙帶刺” 重拳打擊財務造假

        對於本次*ST慧辰一案,記者關注到,即使公司並未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標準,但違規代價不可謂不高。

        具體看,*ST慧辰招股說明書每年虛增利潤不足千萬,其後年度的造假金額也遠未觸及連續2年造假5億元的退市標準。但是,公司依然被處以較高的行政處罰金額。同時,等待*ST慧辰的,除了行政處罰之外,還有交易所的頂格紀律處分,以及民事賠償責任。可以說,*ST慧辰的整改之路纔剛剛開始。

        事實上,從近期案例不難看出,證監會、交易所持續依法依規重拳打擊各類財務造假行爲,呈現出三大特徵。

        一是立案“家數多”。近期多家上市公司被立案調查。記者初步統計發現,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召開以來,遭立案的上市公司數量總計已經超過30家。特別是進入12月份以來,甚至有1天之內6家上市公司公告立案的情況。監管“長牙帶刺”,嚴查信息披露違規,是淨化資本市場的治本之策,也是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託底舉措。

        二是處罰“金額大”。新證券法實施後,證券監管類行政處罰金額不斷上升,這體現了監管對財務造假的“零容忍”。除了本次*ST慧辰被處罰金額達到1600萬元,近年來的若干行政處罰案例,均體現了從嚴處罰的趨勢。從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者事先告知書初步統計來看:科創板公司中,羅普特合計罰款1200萬元;紫晶存儲合計罰款金額超過7000萬餘元;澤達易盛合計罰款超過1億元。主板公司中,ST起步罰款金額合計超過7000萬元;*ST宏圖罰款合計超過1000萬元;*ST凱樂罰款合計約2000萬元。

        三是退市“不留情”。對於財務造假的公司,嚴格按照規則標準,觸及重大違法退市的,堅決予以退市。今年以來,科創板公司紫晶存儲、澤達易盛觸及欺詐發行退市;主板上市公司*ST凱樂、*ST宏圖因爲財務造假,先後觸及了重大違法強制標準。

《電鰻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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