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面前,总要有人为之承担责任。但是,他人不仁而致的过错,不可轻易用来折磨自己。

[莫在他人过错上“自有不起”]

可怜之人常有可恨之处。能予则予,不计微末。若已经在“能可怜”的基础上做到位、仁至义尽,就没有必要太在意其是否有自认的可恨之处,放下而不放弃,淡然而不纠结。就如,给予一个人的怜助,可适度给予提醒和指导,但不要太关注其是否使度完全符合己愿的“得当”。

先生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若已经尽到自己的责任,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对方做得不好就是他的咎由自取,而不是自己的非和失。太争于对错,过责于自己的“不到位”,其实对自己是很不公平的。

希望看到一个好人的生,而不可怜一个坏人的丧。在过错上的看法,应当是理性的、理智的。对于他人的过错,应当从劝诫的角度去拉他一把,但没有必要把心力全放在他人过错就是己之过失上。

他人有过错,必定分清自己是否有过错、是否有连带责任、是否能帮能助而未尽心尽力,只要这些已然做到位,若对方妄而不能自改,就不能太过于自责。就如有的人暴饮暴食,若提醒到位,但对方不视不礼不顾,放纵于行而致身伤,那自己又有何罪?

检验他错对己的问题,就是要在同一件事情上,选择以公理公德公义来对待,若无论选择那种“出路”都有难有困的时候,往往就是他错而非己错。对方做的不对,自己必须做对,那就是果敢断舍离他人的过错和不德,而不能非要困苦于自我。

[良善助人脱难而不是替人背错]

救人必在救难,祛邪才能扶正。作为良善,就要在他人有难时,出于心力而帮助,换回的是慰籍,而不能同坠难不己;面对邪恶,敢于以力警惩而不是甘于负心负累于他人有过错而自责不释。

撞了南墙的人才会想到回头。做了错事的人,就要接受惩罚,从长记性到长教训,没有其他。谁有过错,谁必须去承担责任,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若为他人的过错而“转嫁”己身苦折了自己,这是很没有道理的。

年轻不为,老来受苦。面对老来不福的老人,我们可以力所能及地给予其一定的怜助,但没有理由为其年轻不为不德而犯下的过错而苦于自心、自有不起。

老师再好,教的应是爱学习的好学生,没有必要为不学无术者而自怜自伤;医生再好,救的是诚心求医就医的患者,没有必要对讳疾忌医者而操碎自心。人必有情,只对于重情重义者;人可无情,必对于弃情不情者。

善良是出于好心好意的给予,不是背负他人的过错而替他人“脱罪”。若在欲为善良的过程中,成了对恶邪的隐忍、放纵甚至是“帮凶”,那就成了自己最大的过错。善良应是无毒的,无论谁在于过错当中,都应从善良中得到善解,而不是以善良之名背负起他人的错罪就是德行。

[自己的过错千万不要轻易放过]

莲出淤泥而不染,是为高洁。他人的过错,绝对不可成为自己亦有过错的理由和始终,也不能成为变相折磨自己的因由,在是非上分明,这就是人生的理性和智明。

换言之,相对于他错,自错不可污及他人,更不可伤及自性。若让自错故意成为折磨他人的过,则是至大的罪恶。有的人谓之自己不好过,也不让他人能好过,自己活不起也让他人活不好,这就是真正的败类。

放纵己错,天理不容。洁身才能自好。只有时刻把他人的过错用以镜鉴自省,认真查找自错自失,在心和行上不断地进行反思和修正,克己为人,作浪子回头,方成仁德。

人不可能永远不犯错,但不可以在同样的问题上老是犯错尤其是犯一样的错。就如路上有坑,不小心掉进坑里一次,但不能老是在同一个坑里摔倒N次,这个理谁都明白。当然,这种错更不能以故意为错而恶意殃及于他人。

有过错能识能改者,就会有救,否则不可救药。对于他人之过错,自己的爱心和帮助或许就是救其走出过错的良药,但没有必要以他人有错就非要找到自己同苦同难的因由。同样,自己的过错,必诚心自赎自改的同时以良善之本赢得他人相救,而绝不可对待他人的心行上想错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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