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錯面前,總要有人爲之承擔責任。但是,他人不仁而致的過錯,不可輕易用來折磨自己。

[莫在他人過錯上“自有不起”]

可憐之人常有可恨之處。能予則予,不計微末。若已經在“能可憐”的基礎上做到位、仁至義盡,就沒有必要太在意其是否有自認的可恨之處,放下而不放棄,淡然而不糾結。就如,給予一個人的憐助,可適度給予提醒和指導,但不要太關注其是否使度完全符合己願的“得當”。

先生領進門,修行在個人。若已經盡到自己的責任,自己沒有過錯,那麼對方做得不好就是他的咎由自取,而不是自己的非和失。太爭於對錯,過責於自己的“不到位”,其實對自己是很不公平的。

希望看到一個好人的生,而不可憐一個壞人的喪。在過錯上的看法,應當是理性的、理智的。對於他人的過錯,應當從勸誡的角度去拉他一把,但沒有必要把心力全放在他人過錯就是己之過失上。

他人有過錯,必定分清自己是否有過錯、是否有連帶責任、是否能幫能助而未盡心盡力,只要這些已然做到位,若對方妄而不能自改,就不能太過於自責。就如有的人暴飲暴食,若提醒到位,但對方不視不禮不顧,放縱於行而致身傷,那自己又有何罪?

檢驗他錯對己的問題,就是要在同一件事情上,選擇以公理公德公義來對待,若無論選擇那種“出路”都有難有困的時候,往往就是他錯而非己錯。對方做的不對,自己必須做對,那就是果敢斷舍離他人的過錯和不德,而不能非要困苦於自我。

[良善助人脫難而不是替人背錯]

救人必在救難,祛邪才能扶正。作爲良善,就要在他人有難時,出於心力而幫助,換回的是慰籍,而不能同墜難不己;面對邪惡,敢於以力警懲而不是甘於負心負累於他人有過錯而自責不釋。

撞了南牆的人才會想到回頭。做了錯事的人,就要接受懲罰,從長記性到長教訓,沒有其他。誰有過錯,誰必須去承擔責任,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若爲他人的過錯而“轉嫁”己身苦折了自己,這是很沒有道理的。

年輕不爲,老來受苦。面對老來不福的老人,我們可以力所能及地給予其一定的憐助,但沒有理由爲其年輕不爲不德而犯下的過錯而苦於自心、自有不起。

老師再好,教的應是愛學習的好學生,沒有必要爲不學無術者而自憐自傷;醫生再好,救的是誠心求醫就醫的患者,沒有必要對諱疾忌醫者而操碎自心。人必有情,只對於重情重義者;人可無情,必對於棄情不情者。

善良是出於好心好意的給予,不是揹負他人的過錯而替他人“脫罪”。若在欲爲善良的過程中,成了對惡邪的隱忍、放縱甚至是“幫兇”,那就成了自己最大的過錯。善良應是無毒的,無論誰在於過錯當中,都應從善良中得到善解,而不是以善良之名揹負起他人的錯罪就是德行。

[自己的過錯千萬不要輕易放過]

蓮出淤泥而不染,是爲高潔。他人的過錯,絕對不可成爲自己亦有過錯的理由和始終,也不能成爲變相折磨自己的因由,在是非上分明,這就是人生的理性和智明。

換言之,相對於他錯,自錯不可污及他人,更不可傷及自性。若讓自錯故意成爲折磨他人的過,則是至大的罪惡。有的人謂之自己不好過,也不讓他人能好過,自己活不起也讓他人活不好,這就是真正的敗類。

放縱己錯,天理不容。潔身才能自好。只有時刻把他人的過錯用以鏡鑑自省,認真查找自錯自失,在心和行上不斷地進行反思和修正,克己爲人,作浪子回頭,方成仁德。

人不可能永遠不犯錯,但不可以在同樣的問題上老是犯錯尤其是犯一樣的錯。就如路上有坑,不小心掉進坑裏一次,但不能老是在同一個坑裏摔倒N次,這個理誰都明白。當然,這種錯更不能以故意爲錯而惡意殃及於他人。

有過錯能識能改者,就會有救,否則不可救藥。對於他人之過錯,自己的愛心和幫助或許就是救其走出過錯的良藥,但沒有必要以他人有錯就非要找到自己同苦同難的因由。同樣,自己的過錯,必誠心自贖自改的同時以良善之本贏得他人相救,而絕不可對待他人的心行上想錯做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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