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報訊,12月13日,雲南省玉溪市發佈《玉溪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玉市管規〔2023〕3號)》(下稱“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1月9日起執行。通知顯示,玉溪市將調整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買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玉溪市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購買玉溪市轄區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同時,玉溪市還將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取消此前文件中“職工租住商品住房單身繳存職工住房租賃面積不超過90平方米、已婚繳存職工住房租賃面積不超過144平方米計算租金”的規定;

養育至少有1個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租賃商品住房自住的,二孩家庭租房提取限額按現行規定額度標準上浮30%確定,三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提取限額按現行規定額度標準上浮50%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租賃住房可選擇按季或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支付的房租且不超過租房提取限額。

通知還提到,住房公積金繳存人首次申請按年提取住房公積金償還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的,貸款正常還款12個月及以上,即可申請辦理;每次提取金額按申請人(及配偶)申請之日前12個月商業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本息合計金額提取。

文件要求,擴大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對象範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的對象調整爲:購買、建造、翻建、大修(簡稱購建,下同)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包括在玉溪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靈活就業人員,以及在玉溪市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人員。

此外,文件顯示,玉溪市將上調抵押物價值比例。將借款申請人擬申請貸款金額(含組合貸款)不得超過抵押物價值的70%調整爲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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