勳龍(01930)發佈公告,由2023年12月21日起,黃慧兒女士不再擔任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9.05(2)條及《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所規定代表公司於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代理人;及蕭月秋女士將獲委任爲公司法律程序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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