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90後網絡小說作者李山月發現,自己的作品居然被盜文者當作引流文案發布在公衆號上。

之前,她就隱隱感覺有些不對:完結新文的訂閱數量直線下降,收入也隨之下跌。可熟悉的盜版網站侵權內容已經被她舉報下架,問題到底出在哪?

連續一週,李山月每天早上8點起牀,一心撲在網絡上留意自己付費小說的閱讀情況。一番兜兜轉轉,她注意到自己完結小說的名稱在微信搜索指數直線上升,順藤摸瓜,發現原來網文已經以“切片”的形式被搬運到公衆號引流,推文末尾還留有“閱讀小說請添加私人好友”的提示語。

李山月形容,這種盜版文章引流的方式就像“釣魚”。魚餌是“切片盜版小說”,魚竿是“閱讀原文、自定義菜單、自動回覆”等轉跳按鈕,用戶則是池塘中的魚,最終目的就是引誘用戶付費。

社交平臺-自動搜書羣-搜書機器人

這些年,從網站到社交平臺引流,網文盜版的形式和規模不斷髮生變化。

按照李山月描述的流程,記者添加了某微信公衆號客服的私人微信。微信名爲“小羊星球”的引流代理人告訴記者,閱讀小說全文需要支付4元的入羣費進入“VIP羣”。付費前,新人可以免費入羣體驗3天,然後再決定是否支付。

在隨後的3天中,記者觀察到,這類私域盜版社羣的分工十分明確。羣主負責充當拉流、客服和機器人充當售後的角色,羣中通常包含1-2個搜書機器人,可以實現全天24小時不間斷搜書。

一旦入羣,羣員便可以對搜書機器人提出需求。在羣公告上,羣主詳細解釋了搜索指令。比如,搜書格式爲,“找XXX”;打包格式爲,“打包1+2+3”;搜影視劇格式爲:“搜XXX”……此外,機器人找不到的內容,也可以“艾特”羣主人工搜索。

一般來說,自助搜書羣的搜索覆蓋範圍極爲廣泛,通常包含“晉江、番茄、抖音故事會、今日頭條、知乎鹽選”等在內的7個平臺。

事實上,公衆號引流只是龐大盜版社羣版圖中的冰山一角。記者在微博和小紅書等社交平臺上,以“自動找小說羣”“搜書機器人”爲關鍵詞進行檢索,檢索出不下幾百條“拉流營銷帖”。每個帖子下幾乎均有評論,“怎麼進羣”“拉我一下”“私信了”……

這類營銷帖與公衆號引流並無太大區別。在記者隨機加入的5個自助搜書羣中,入羣費均在2元至5元不等,建羣平臺包含QQ和微信。由於入羣門檻低,一天之內,新入羣人數少則十幾人,多則百餘人。

這麼多的“自動搜書羣”湧現在網上,羣主的搜書機器人又從哪裏來?

李山月根據自己多年盜版鬥爭經驗分析,搜書機器人的原始數據庫依舊來源於某些盜版網站,這些網站可以對電子網文進行大批量下載,“幾百部小說打包下載也不過幾分鐘”。

記者隨後在網絡上輾轉聯繫到網名爲“檸檬”的搜書機器人代理。她解釋稱,機器人由專業科技公司開發,小說素材則來源於百度文庫。

沿着盜版產業鏈條,當記者“摸到”某搜書機器人公司負責人時,對方也印證了自有數據庫這一說法。記者在該公司發來的微信AI自主找書軟件安裝教程中發現,該公司背靠百度網盤電子書數據庫研發的自主搜書機器人,網盤中包含大量嚴肅文學小說、網絡小說,以及電影、電視劇等內容,共計70餘兆,母盤購買價格爲一年599元。不難看出,搜書機器人只是技術應用,其背後的數據庫纔是社羣盜版依賴的核心。

“檸檬”鍥而不捨地繼續推銷,稱羣內人數一旦超過十個,“買機器人的錢就回本了”。“不過你小心點,知乎的搜書機器人羣容易被舉報。”“檸檬”說,由於知乎舉報可以領獎,風險高,一旦被舉報,微信號就會被封。

明明對方違法,作者只能“卑微”請求對方下架

爲了讓自己的文章不被無償搬運,李山月開始了一場歷時多年的“盜版反擊戰”。

她和朋友首先嚐試自我反擊的方式。比如,一般情況下,盜版網站會通過自動抓取進行內容搬運,所以,她會先發布一章“亂碼”內容或廢棄內容,等盜版網站抓取到錯誤章節後,再發布正確小說將錯誤內容覆蓋。不過,這種方法極易傷害作者與讀者之間的“黏性”。

網絡小說作家“不墜青雲”則會在粉絲羣中極力呼籲大家去看正版,“每次呼籲完或者到小說情節最跌宕起伏的時候,正版閱讀量就會增加”。據他了解,某個頭部小說網站,在嚴厲打擊盜版之後,均訂(章節平均訂閱量)過萬的作品數量,成倍提升,“均訂是作者收入的主要衡量標準”。

但對社羣盜版,李山月至今還沒想出太有效的辦法。她只能較爲笨拙地通過私加對方微信的方式,一個一個聊,“最焦慮的一次,我加好友次數甚至超過了微信當日添加上限”。

李山月稱,盜版對網文作者的收益產生直接影響,“影響非常大”。據她瞭解,在多數付費網文平臺,“小說作者90%的收入都是依靠讀者的付費訂閱,其餘纔是打賞或全勤獎”。因此,在文章被盜的情況下,她的收入會從平常的一月兩三千元,掉至四五百元。

李山月從初中開始寫小說,至今已經完成7本書,擁有近500萬字的書稿。但她的本職工作是翻譯,寫網文只是賺點零花錢。由於平日白天需要上班,她會在下班後,每天晚上6點坐在書桌前準時寫作,持續到凌晨一兩點左右,日更三千字,完成一本小說通常要半年。

寫作3個月,盜文3分鐘,李山月感覺自己花費的時間、心血在盜版面前毀於一旦。“每次看見我的書出現在微信公衆號上,內心都是求您了,給我下架吧。”李山月說,明明對方違法,但她幾乎是在卑微地請求對方。

李山月只是衆多受到盜版侵害的網文作者中的一個。中國版權協會發布的《2021年中國網絡文學版權保護與發展報告》顯示,多數網絡文學平臺每年有80%以上的作品被盜版;82.6%的網絡作家深受盜版侵害,其中頻繁經歷盜版的比例超過四成。

交易信息隱匿在社羣,取證困難

談起網絡社羣盜版的起源,知乎付費閱讀業務負責人範俊梅告訴記者,網絡文學的盜版黑色產業鏈一直猖獗,但隨着公安機關對傳統盜版網站的重點打擊取締,以及內容平臺在網頁端反爬取技術能力的提升,傳統盜版渠道的成本逐漸提高。因此,盜版團伙開始轉向電商、社區等渠道。這類渠道更加分散、隱蔽、成本更低,社羣的分享互動屬性盜版行爲,加劇盜版內容的擴散,監測和維權難度也變得更大。

北京煒衡律師(杭州)事務所律師孔夏雨,在知識版權保護方面有多年從業經驗。他總結,這些通過網盤、微博、貼吧、論壇、公衆號、問答網站等渠道隱蔽傳播的網絡文學出版物盜版行爲,“交易信息往往隱匿在羣中,取證較爲困難”。

孔夏雨解釋,社羣盜版只是傳播形式的變化,在法律處罰上與其他盜版文學刊物並無區別。依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以營利爲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通過信息網絡向公衆傳播其作品,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傳播他人作品的數量合計在五百件(部)以上的、傳播他人作品的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五萬次以上的、以會員制方式傳播他人作品,註冊會員達到一千人以上的”等情形均屬於“嚴重情節”。

不過,打盜版文學官司最大的難點在於,“查到最後往往無法確定侵權主體或者確認主體後發現是個借殼公司、境外公司等”。在孔夏雨接手的案件中,多數盜版網文的服務器通常在國外,爲訴訟取證帶來困難。即使成功取證,也還需面臨漫長的訴訟進程,判賠金額往往不足以彌補權利人的損失。

李山月回憶起自己10年來,唯一一次維權成功的經歷是在2018年。那一年,晉江文學城將近千名作者的侵權作品打包,進行法律訴訟。這場官司歷時3年左右,晉江作爲被侵權方共收到侵權賠償款數十萬元,“分到我手上就只有5元”。

產業鏈受損,創作者積極性消退,讀者也無好內容可看

閱文也注意到社羣盜版的問題。平臺負責人告訴記者,行業內各大閱讀端都加強了技術防護及內容加密能力;對於外部分發組織,也需要佈局多維度的生態監控策略,對於盜版線索也實時向平臺進行舉報。該負責人表示,得益於技術革新,近期閱文作品很少泄露到盜版市場,即使號稱有300萬書庫的“搜書機器人”也極少查到閱文作品的完整內容。

針對社羣盜版傳播,知乎於今年10月27日至11月26日開展“守衛真鹽”(第一階段)打擊社羣盜版行動,通過引導廣大用戶和讀者收集盜版社羣線索的方法,最終成功獲得數百條盜版線索,打擊盜版社羣上百個。“如果相關工作人員沒有加入相應的社羣,平臺很難排查或監測到讀物被盜的方式、侵權規模以及侵權證據。”範俊梅說。

“社羣防盜的關鍵,在於提升反盜版產品和識別爬蟲的能力。”範俊梅表示,要想對盜版打擊實現“嚴防死守”,首先,需要不斷優化產品機制,讓盜版行爲的技術、人力門檻更高,爭取在內容源頭攔截甚至阻斷盜版現象;其次,積極探索大數據、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在反盜版監測、打擊等環節的應用;最後,協同行業各方,探討反盜版的行業標準和舉措,實現行業內共同打擊盜版的閉環。

“盜版短期內滿足的是盜版方的一己私利,長期看來,最終會導致產業鏈受損,創作者創作積極性消退,讀者也無好內容可看。”範俊梅提醒,加入盜版社羣還有被“割韭菜”的風險。幾乎所有宣稱免費看文的社羣,在幾天體驗期之後,會收取相應的月費,“這種月費計算下來的花費,跟知乎正版會員促銷價格相差不大”。

孔夏雨坦言,版權保護是文化知識生產者的一種必需品,很多消費者從理性上也知道付費的必要,但面對互聯網上海量的免費資源,以及可以繞開監管的隱蔽的技術,消費者在版權付費面前,始終難以經受住考驗。

“如果把盜版現象放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的大框架下來看,社會應有效遏制盜版風氣,更加重視提升社會版權保護意識和原創意識,從而在社會觀念上降低對盜版的接納程度。”孔夏雨說。

(應受訪者要求,李山月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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