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杜川

[ 2022年末,住戶部門債務同比增長4.4%,比上年末低7.9個百分點,增速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連續7個季度持續放緩。 ]

12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23)》(下稱《報告》),對2022年中國金融體系的穩健性狀況進行了全面評估。《報告》指出,發揮好存款保險的風險處置職能,穩步推進金融穩定保障基金籌集積累和規則制定工作,推動金融穩定法早日出臺實施,健全維護金融穩定的長效機制。

其中,《報告》特設多個專欄,就我國宏觀槓桿率變動趨勢、存款保險、農村信用社改革、銀行風險監測等市場關注的內容,進行了詳細闡述。

宏觀槓桿率階段性上升

宏觀槓桿率是一國非金融部門債務餘額與GDP的比值,是衡量債務融資規模、債務結構與經濟發展關係的有效指標,能爲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重要決策參考。

2022年,我國宏觀槓桿率出現階段性上升,但槓桿率結構持續優化,反映出在超預期衝擊擾動我國經濟增長的背景下,逆週期調控政策助力穩定宏觀經濟大盤。

央行認爲,一是超預期衝擊導致實際GDP增速放緩;二是我國物價指數漲幅有所回落,推動宏觀槓桿率下降的作用弱化;三是宏觀政策實施有力、有度、有效,以可控的債務增量穩住了經濟大盤。

從結構來看,體現爲企業部門槓桿率回升,槓桿結構持續優化;政府部門槓桿率低於主要經濟體,有力對沖經濟下行壓力;疫情反覆影響居民預期,住戶部門槓桿率穩中有降。

2022年末,我國住戶部門槓桿率爲71.8%,比上年末降低0.6個百分點,連續兩年淨下降。住戶部門槓桿率有所回落,主要是由於在持續兩年多的疫情影響下,大部分居民對未來預期偏向保守,傾向於減少負債、增加儲蓄。2022年末,住戶部門債務同比增長4.4%,比上年末低7.9個百分點,增速自2021年第一季度起連續7個季度持續放緩;住戶部門存款同比增長17.3%,增速比2021年提高6.8個百分點。

存款保險實施風險差別費率:

200多家費率上調

2015年5月《存款保險條例》施行以來,我國存款保險制度運行平穩有序,防範擠兌、風險約束、早期糾正、市場化處置等功能逐步發揮,存款保障水平保持高位,中小銀行存款佔比穩步提升。

根據央行披露,截至2022年末,全國共有3998家投保機構,50萬元的存款保險保障水平能爲99.3%以上的存款人提供全額保障。得益於較高的保障水平,存款格局總體保持平穩,中小銀行存款佔比穩步提升。截至2022年末,中小銀行存款餘額128萬億元,比《存款保險條例》出臺時增長93%;中小銀行存款市場份額51%,提高3個百分點。

自2016年存款保險實施風險差別費率以來,中國人民銀行不斷研究完善風險識別、評估和預警指標體系,加大對重點機構的現場覈查力度,切實提高費率水平與風險狀況的匹配度。

央行表示,對於投保機構存款非理性定價、公司治理薄弱、內部人控制等問題,在費率水平上予以相應反映,通過獎優罰劣引導投保機構審慎經營。根據投保機構現場覈查情況,2022年共對200多家投保機構的費率進行上調,當前差別費率較好地反映了各家投保機構的真實風險狀況。

早期糾正成效初顯。2017年以來,存款保險依法探索開展早期糾正。2022年,從監測覈查、風險通報、早期糾正、推動處置、嚴防反彈等方面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共向地方政府、監管部門等通報風險200餘次,通過督促投保機構及時採取補充資本、控制資產增長、控制重大交易授信、降低槓桿率等措施,共計推動91家問題機構風險得到初步化解。同時,存款保險繼續發揮市場化、法治化處置功能,依法參與相關金融機構風險化解工作。

農信社改革明顯提速

2022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完善省(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治理機制,穩妥化解風險”。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化險”。

目前,全國農信社風險總體可控,但受歷史性、週期性、體制性等多種因素影響,農信社也積累了一些問題和風險。有關部門深入調研論證,將聚焦以下方面開展工作:一是,“一省一策”推進管理體制改革。央行表示,省級黨委政府可結合實際,選擇將省級聯社改製爲持有限牌照的省級農商聯合銀行或組建全省統一法人農商銀行,也可採取省級機構與若干家實力較強的農商銀行並行發展等模式。

二是深化市縣行社改革。加強股東股權管理,健全治理機制,突出治理重點,依據監管法規嚴格管控關聯交易、大額授信和異地業務。全面加強風險管控、資本約束和績效薪酬管理。按照“政治強業務精”的標準選聘高管團隊,建立“選優配強管住”高管人員的機制安排。

三是增強農信社發展動能。明確信貸資金源於當地、用於當地、小額分散的原則,堅守支農支小市場定位,深度融入鄉村振興戰略,持續完善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大中型銀行參與農信社兼併重組,或提供人才、技術和管理支持,促進農信社加快數字化轉型,提升服務效率。

四是提高農信社體系適應性和競爭力。通過以市場化股權紐帶逐步取代行政化管理,強化省級機構和市縣行社兩級法人之間的經濟聯繫,增強省級機構依法依規履職的意願和動力,形成定位互補、激勵相容的利益共同體,提升農信社整體發展質量和服務鄉村振興能力。

2022年以來,農信社改革明顯提速。浙江、遼寧、山西、河南、廣西、海南等省區農信社改革化險方案已經國務院批准。浙江農商聯合銀行、遼寧農村商業銀行、河南農商聯合銀行成立,山西農商聯合銀行已獲准籌建,廣西、海南也在加快推進省級機構組建。其他省區正在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抓緊完善農信社改革化險方案。

持續加強銀行風險監測預警工作

高風險機構的風險積聚往往有跡可循。近年來多個典型風險案例中,有些高風險機構的部分指標表現異常。如能及時發現這些潛在風險,將風險消滅在萌芽狀態,可有效避免損失擴大,降低風險處置成本。

《報告》指出,中國人民銀行鍼對央行評級結果爲1~7級的銀行,建立了風險監測預警指標體系,涵蓋擴張性風險、同業風險、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綜合風險五個方面指標。對於監測預警工作中發現的異常指標和苗頭性風險,中國人民銀行及時採取措施,推動大部分銀行異常指標迴歸至行業正常水平,避免潛在風險演變爲實質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指標異常不代表銀行已經是高風險機構或者一定會出現風險,但有必要充分利用現有日常監測和監管中獲取的數據和信息,及時識別潛在風險隱患。

根據央行披露,2020年第四季度至2022年第四季度,中國人民銀行共開展9次銀行風險監測預警工作,累計識別預警銀行413家次,剔除同一家機構多次觸發預警的情況後,共識別預警銀行228家。風險類型方面,以同業風險和擴張性風險爲主,合計286家次,佔比爲69%;機構類型方面,以村鎮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爲主,合計295家次,佔比爲71%。

截至2022年第四季度末,228家預警銀行中已有197家退出名單,佔比爲86%,其中超過七成在識別後2個季度內退出名單。

央行表示,下一步將持續加強銀行風險監測預警工作,進一步優化預警指標體系。關注宏觀經濟環境變化和銀行業機構經營總體情況,動態調整監測指標,及時體現地方政府債務、房地產等重點領域風險狀況。根據不同區域銀行的風險特徵和所處的經營環境,探索建立區域性、差異化預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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