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託管人: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二月

重要提示

1. 中銀睿澤穩健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簡稱“本基金”)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23〕1433號文准予註冊。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准予註冊並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者保證。

2. 本基金爲契約型開放式、FOF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爲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或簡稱“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爲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份額登記機構爲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 本基金的募集對象爲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5. 本基金募集期限2023年12月26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投資者可通過本公司基金管理人直銷櫃檯、基金管理人電子直銷平臺、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銷售機構認購本基金。

6. 管理人有權根據募集情況設置募集上限,屆時以管理人發佈的相關公告爲準。

7. 基金合同生效時,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爲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的具體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爲準。

8. 基金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並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爲準。認購申請一經銷售機構受理,不可撤銷。投資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後到各銷售網點或本基金客戶服務中心查詢認購申請的受理情況。

9. 投資人在首次認購本基金時,如尚未開立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需按銷售機構的規定,提出開立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和銷售機構交易賬戶的申請。開戶和認購申請可同時辦理,一次性完成,但認購申請的確認須以開戶確認成功爲前提條件。一個投資人只能開立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已經開立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賬戶的投資人可免予開戶申請。

投資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

10. 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髮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瞭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中銀睿澤穩健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說明書》。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佈在本公司網站(www.bocim.com)和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相關提示性公告與本公告將同時發佈於《證券日報》。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基金直銷申請表格,瞭解基金髮售相關事宜。

11. 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方的投資者,可以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021-38834788,400-888-5566)諮詢購買事宜。

12. 本基金募集期間,除本公告所列示的銷售機構外,如增加或調整銷售機構,本公司將另行在本公司網站公示或公告。各銷售機構可能增加部分基金銷售網點,具體網點名單及開戶認購事項詳見各銷售機構有關公告或撥打各銷售機構客戶服務電話諮詢,具體規定以各銷售機構說明爲準。

13. 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募集安排做適當調整。

14. 風險提示

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基金”)是一種長期投資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資,降低投資單一證券所帶來的個別風險。基金不同於銀行儲蓄等能夠提供固定收益預期的金融工具,投資人購買基金產品時,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額分享基金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擔基金投資所帶來的損失。

投資人在做出投資決策之前,請仔細閱讀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說明書和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產品法律文件,充分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和產品特性,認真考慮本基金存在的各項風險因素,並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因素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在瞭解產品情況及銷售適當性意見的基礎上,理性判斷並謹慎做出投資決策。

依據投資對象的不同,基金分爲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債券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類型,投資人投資不同類型的基金將獲得不同的收益預期,也將承擔不同程度的風險。一般來說,基金的收益預期越高,投資人承擔的風險也越大。

本基金爲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預期風險和預期收益低於股票型基金、股票型基金中基金,高於債券型基金、債券型基金中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和貨幣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可投資港股通標的股票,將面臨需承擔匯率風險、境外市場風險以及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基金在投資運作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既包括市場風險,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合規風險等。鉅額贖回風險是開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種風險,就本基金而言,即當本基金單個開放日的基金淨贖回申請超過上一開放日基金總份額的10%,基金管理人可能採取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投資人將可能無法及時贖回申請的全部基金份額,或贖回的款項可能延緩支付。

投資本基金的風險主要包括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流動性風險、特定風險等,具體內容請見《招募說明書》“風險揭示”部分的規定,請投資者認真閱讀並關注“流動性風險”部分的基金申購、贖回安排,擬投資市場及資產的流動性風險評估,鉅額贖回情形下的流動性風險管理措施,實施備用的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情形、程序及對投資者的潛在影響等相關內容。

本基金的特定風險包括:(1)最短持有期內不能贖回基金份額的風險。對於單筆認/申購的基金份額,最短持有期爲3個月,最短持有期內基金份額持有人不能提出贖回申請,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之後基金份額持有人可以提出贖回申請。故投資者在最短持有期內還將面臨無法辦理贖回的流動性風險。(2)基金合同自動終止風險。《基金合同》生效後,連續5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淨值低於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程序進行清算並終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故本基金面臨無法存續的風險。(3)本基金爲混合型基金中基金,主要投資於經中國證監會依法覈准或註冊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淨值表現將主要受其投資的其他基金表現之影響,並須承擔投資其他基金有關的風險,其中包括市場、利率、貨幣、經濟、流動性和政治等風險。(4)贖回資金到賬時間、估值、淨值披露時間較晚的風險。本基金的贖回資金到賬時間在一定程度上取決於賣出或贖回持有基金所得款項的到賬時間,受此影響本基金的贖回資金到賬時間可能會較晚。本基金持有其他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其估值須待持有的公開募集證券基金淨值披露後方可進行,因此本基金的估值和淨值披露時間較一般證券投資基金爲晚。(5)本基金可投資於QDII 基金,因此將間接承擔QDII 基金所面臨的海外市場風險、匯率風險、政治風險、法律和政府管制風險、會計覈算風險及稅務風險等境外投資風險。(6)本基金可投資於香港互認基金,因此將間接承擔香港互認基金可能面臨的海外市場風險、匯率風險、政治風險、法律和政府管制風險、會計覈算風險及稅務風險等境外投資風險。(7)本基金可投資於商品基金,因此將間接承擔商品基金可能面臨的商品價格波動風險、投資商品期貨合約的風險、盯市風險等商品投資風險。(8)港股通投資風險,包括港股交易失敗風險、匯率風險、境外市場的風險。(9)資產支持證券投資風險。本基金的投資範圍包括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證券存在信用風險、利率風險、流動性風險、提前償付風險、操作風險和法律風險等。(10)存託憑證的投資風險。基金資產可投資於存託憑證,會面臨與創新企業、境外發行人、中國存託憑證發行機制以及交易機制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11)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投資風險。本基金可投資於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需要承擔可轉換債券和可交換債券市場的流動性風險、債券價格受所對應股票價格波動影響而波動的風險以及在轉股期或換股期不能轉股或換股的風險等。(12)公募REITs投資風險。本基金可投資公募REITs,將面臨投資公募REITs的特有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基金價格波動風險、基礎設施項目運營風險、基金份額交易價格折溢價風險、流動性風險、政策調整風險、利益衝突風險、估值風險、市場風險、終止上市風險。(13)本基金可根據投資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場環境的變化,選擇將部分基金資產投資於港股或選擇不將基金資產投資於港股,基金資產並非必然投資港股。

投資人應當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額投資和零存整取等儲蓄方式的區別。定期定額投資是引導投資者進行長期投資、平均投資成本的一種簡單易行的投資方式,但並不能規避基金投資所固有的風險,不能保證投資者獲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儲蓄的等效理財方式。

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並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人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後,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淨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人自行負擔。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基金銷售機構及相關機構不對基金投資收益做出任何承諾或保證。

本基金在認購期內按人民幣1.00元的初始面值發售,在市場波動等因素的影響下,基金投資仍有可能出現虧損或基金淨值仍有可能低於初始面值,並在少數極端市場情況下存在損失全部本金的風險。

投資人應當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其他機構購買和贖回基金,本基金銷售機構名單詳見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信息或管理人公告。

一、 本次發售基本情況

(一) 基金名稱

中銀睿澤穩健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二) 認購期間基金代碼及簡稱

基金代碼:A類基金份額019139,C類基金份額019140

基金簡稱:中銀睿澤穩健3個月持有混合(FOF)

(三) 基金類別

FOF基金

(四) 基金運作方式

契約型開放式

(五) 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六) 基金份額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額髮售面值爲人民幣1.00元

(七) 基金的投資目標

本基金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追求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健增值,爲投資人提供穩健的投資產品。

(八)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爲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經中國證監會覈准或註冊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含QDII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貨基金和黃金ETF,下同)、香港互認基金份額、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募REITs”),以下簡稱“證券投資基金”)、股票(包含主板、創業板及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存託憑證)、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國債、金融債、政策性金融債、央行票據、地方政府債、企業債、公司債、公開發行的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分離交易可轉債的純債部分、可交換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同業存單、貨幣市場工具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本基金不得投資於分級基金份額、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和股票期權。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

(九) 募集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十) 基金份額類別

本基金按照收費方式的不同將本基金分爲A類、C類兩類基金份額。在投資者認購/申購時收取認購/申購費用,但不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稱爲A類基金份額;在投資者認購/申購時不收取認購/申購費用,而是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的,稱爲C類基金份額。兩類基金份額單獨設置基金代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和C類基金份額將分別計算基金份額淨值並分別公告,計算公式爲計算日各類別基金資產淨值除以計算日發售在外的該類別基金份額總數。相關規則詳見基金管理人的相關公告及更新的招募說明書。

根據基金銷售情況,基金管理人可在不損害已有基金份額持有人權益的情況下,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增加新的基金份額類別、或者調整現有基金份額類別收費方式或者停止現有基金份額類別的銷售等,調整實施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時公告並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投資者可自行選擇認購或申購基金份額類別。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額類別之間不得互相轉換。

(十一) 最低募集份額總額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額總額爲2億份。

(十二) 發售時間安排

本基金募集期爲2023年12月26日起至2024年3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募集期限做適當調整,但整個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額髮售之日起不超過三個月。

二、 發售方式與相關規定

(一) 發售方式

通過各基金銷售網點公開發售。

(二) 認購程序

投資人認購時間安排,認購時應提交的文件和辦理的手續,可諮詢銷售機構各基金銷售網點的經辦人員。

(三) 認購方式及確認

1. 本基金的認購採用金額認購方式。

2. 基金銷售機構對認購申請的受理並不代表該申請一定成功,而僅代表銷售機構確實接收到認購申請。認購的確認以登記機構的確認結果爲準。投資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後到各銷售網點或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查詢認購申請的受理情況。

3. 基金投資人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認購一經受理不得撤銷。

4. 若投資人的認購申請被確認無效,基金管理人應當將投資人認購金額本金足額退還投資者。

(四) 認購費率

投資人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收取認購費用,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用,而是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本基金認購費用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於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五) 認購份額的計算

(1)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計算方式

認購費用採用比例費率時,本基金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淨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淨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淨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髮售面值

認購費用採用固定金額時,本基金認購份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淨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淨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髮售面值

認購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小數點2位以後的部分四捨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爲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的具體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爲準。認購利息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小數點後2位以後部分捨去,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投資人投資10,0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如果認購期內認購資金獲得的利息爲5元,則其可得到的A類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淨認購金額=10,000.00/(1+0.60%)=9,940.36元

認購費用=10,000.00-9,940.36=59.64元

認購份額=(9,940.36+5)/1.00=9,945.36份

即投資人投資10,000.00元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加上認購資金在認購期內獲得的利息,可得到9,945.36份A類基金份額。

(2)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的計算方式

C類基金份額不收取認購費,而是從本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髮售面值

認購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小數點2位以後的部分四捨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爲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的具體數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爲準。認購利息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小數點後2位以後部分捨去,由此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投資人投資10,000.00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如果認購期內認購資金獲得的利息爲5元,則其可得到的C類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認購份額=(10,000.00+5)/1.00=10,005.00份

即:投資人投資10,000.00元認購本基金C類基金份額,加上認購資金在認購期內獲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00份C類基金份額。

(六) 認購的方式及確認

1. 投資者認購時,需按銷售機構規定的方式全額繳款。

2. 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認購費按每筆認購申請單獨計算。認購申請一經受理不得撤銷。

3. 當日(T日)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的申請認購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者,通常可在申請日(T日)後的第2個工作日(T+2)後(包括該日)到網點查詢交易情況,但此確認是對認購申請的確認,認購份額的最終結果要待基金合同生效後才能夠確認。

4. 在基金募集期內,投資者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投資者通過基金管理人電子直銷平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銷售機構認購本基金份額時,首次認購最低金額爲人民幣10元(含認購費,下同),追加認購最低金額爲人民幣10元。通過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櫃檯認購本基金份額時,首次認購最低金額爲人民幣10000元,追加認購最低金額爲人民幣1000元。

5. 募集期間有權設置投資者單個賬戶持有基金份額的比例和最高認購金額限制。如本基金單個投資人累計認購的基金份額數達到或者超過基金總份額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採取比例確認等方式對該投資人的認購申請進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筆或者某些認購申請有可能導致投資者變相規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權拒絕該等全部或者部分認購申請。投資人認購的基金份額數以基金合同生效後登記機構的確認爲準。

三、 開戶及認購程序

(一)通過本公司直銷中心櫃檯辦理開戶和認購程序1.本公司直銷中心櫃檯聯繫方式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10樓客戶服務電話:021-38834788,400-888-5566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聯繫人:曹卿2.開戶和認購辦理時間:基金髮售日的 9:00-17:00(週六、週日和法定節假日不受理)。3.開戶和認購的程序(1)申請開戶時須遞交以下申請材料:個人投資者

1)填妥的經本人簽字確認的《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個人投資者》;

2)預留印鑑;

3)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4)預留銀行賬戶信息證明覆印件;

5)填妥的經本人簽字確認的《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問卷-個人投資者》;

6)填妥的經本人簽字確認的《個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7)個人投資者開戶原則上須本人親自辦理,如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委託代辦書、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複印件;

8)基金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機構投資者

1)填妥的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的《基金賬戶業務申請表-機構投資者》; 

2)有效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加蓋公章)或有效註冊登記證書複印件(加蓋公章);

3)基金業務授權委託書(加蓋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章);

4)《基金業務印鑑卡-機構投資者》一式三份;

5)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加蓋公章);

6)授權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複印件(加蓋公章);

7)預留銀行賬戶信息證明覆印件(加蓋公章);

8)填妥並加蓋預留印鑑的《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問卷-機構投資者》;

9)填妥並加蓋預留印鑑的《機構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控制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  10)填妥並加蓋預留印鑑的《機構投資者-受益所有人信息表》;

11)基金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2)申請認購時須提交下列材料:個人投資者

1)填妥的經本人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基金交易業務申請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複印件;

3)銀行付款憑證/劃款回單聯複印件; 

4)基金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委託他人代辦的,還需提供委託代辦書、代辦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複印件。機構投資者  

1)填妥的《開放式基金交易業務申請表》(加蓋預留印鑑);  

2)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  

3)銀行付款憑證/劃款回單聯複印件;  

4)基金管理人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3)認購資金的劃撥投資者在辦理認購前應將足額認購資金劃入本公司指定的下述任意一直銷專戶:  

1)賬戶名稱: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賬號:455959213743開戶銀行:中國銀行上海市分行中銀大廈支行  

2)賬戶名稱: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賬號:1001190729013313658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上海市分行第二營業部  

3)賬戶名稱: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賬號:31001520313050004241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上海市浦東分行  

4)賬戶名稱: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賬號:310066577018150068030開戶銀行:交通銀行上海市交銀大廈支行  

5)賬戶名稱: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賬號:216200100101424181開戶銀行:興業銀行上海分行營業部4.注意事項  

(1)本直銷中心櫃檯不受理投資者以現金方式提出的認購申請; 

(2)投資者開立基金賬戶的當天可申請認購,但認購的有效要以基金賬戶開立成功爲前提; 

(3)投資者開戶時須預留銀行賬戶,該銀行賬戶作爲投資者贖回、分紅、退款的結算賬戶。銀行賬戶的戶名應與投資者基金賬戶的戶名一致;  

(4)投資者應在提交認購申請的當日17:00前將足額認購資金劃至本公司直銷專戶; 

(5)如投資者已劃付認購資金,但逾期未辦理開戶、認購手續的,視同認購無效;  

(6)投資者T日提交的開戶和認購申請,可於T+2日到本公司直銷中心櫃檯查詢確認結果,或通過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本公司網站查詢;  

(7)直銷中心櫃檯辦理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10樓。

(二)通過本公司電子直銷平臺辦理開戶和認購程序

1.本公司電子直銷平臺使用及聯繫方式本公司電子直銷平臺包括:中銀基金官方網站(www.bocim.com)中銀基金官方微信服務號(在微信中搜索公衆號“中銀基金”並選擇關注)中銀基金官方APP客戶端(在各大手機應用商城搜索“中銀基金”下載安裝)客戶服務電話:021-3883 4788, 400-888-5566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聯繫人:朱凱

2.  開戶和認購的時間(1)開戶時間:電子直銷平臺24小時(週六、週日和法定節假日照常受理)接受個人投資者開戶業務,發售期間基金交易日16:00之後提交的開戶申請於下一交易日受理。

(2)認購時間:電子直銷平臺在基金髮售時段內24小時(週六、週日和法定節假日照常受理)接受個人投資者提交的認購申請,基金交易日16:00之後提交的認購申請於下一交易日受理,募集期最後一日16:00結束認購。3.開戶和認購的程序可通過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bocim.com點擊網上交易進行開戶和認購程序,具體網上直銷開戶及認購程序可參見網站相關說明。微信端點擊“開戶/綁定”、APP端登陸主頁面點擊“註冊”進行開戶和認購程序。

(三)通過其他銷售機構辦理開戶和認購程序投資者可以通過本公告第六部分或者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所列的聯繫方式向相關銷售機構諮詢具體開戶和認購程序。

四、 清算與交割

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爲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基金合同生效時,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爲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

本基金權益登記由基金份額登記機構在發售結束後完成。

五、 基金的備案

(一) 基金備案的條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額髮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於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於200人的條件下,基金募集期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髮售,並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基金募集達到基金備案條件的,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並取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則《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應將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爲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

(二) 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時募集資金的處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屆滿,未滿足基金備案條件,基金管理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 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爲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 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後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並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 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銷售機構不得請求報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銷售機構爲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擔。

(三) 基金存續期內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和資產規模

《基金合同》生效後,連續20個工作日出現基金份額持有人數量不滿200人或者基金資產淨值低於5000萬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定期報告中予以披露;連續50個工作日出現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基金合同》的約定程序進行清算並終止《基金合同》,不需要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六、 本次基金髮售當事人或中介機構

(一) 基金管理人

名稱: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註冊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45樓

辦公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 200 號中銀大廈 10 樓、11 樓、26 樓、45 樓

法定代表人:章硯電話:(021)38848999傳真:(021)50960970聯繫人:高爽秋

(二) 基金託管人

名稱: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2號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電話:010-58560666 聯繫人:羅菲菲

(三) 銷售機構

1. 直銷機構

名稱: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註冊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45樓 

辦公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 200 號中銀大廈 10 樓、11 樓、26 樓、45 樓

法定代表人:章硯

電話:(021)38848999

傳真:(021)50960970

聯繫人:高爽秋

1)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中心櫃檯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10樓

客戶服務電話:021-3883 4788, 400-888-5566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繫人:曹卿

2)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電子直銷平臺

本公司電子直銷平臺包括:中銀基金官方網站(www.bocim.com)中銀基金官方微信服務號(在微信中搜索公衆號“中銀基金”並選擇關注)中銀基金官方APP客戶端(在各大手機應用商城搜索“中銀基金”下載安裝)

客戶服務電話:021-3883 4788, 400-888-5566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聯繫人:朱凱

2. 其他銷售機構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它符合要求的機構銷售本基金,並在基金管理人網站公示。

(四) 登記機構

名稱: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註冊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45樓 

辦公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銀城中路200號中銀大廈 10 樓、11 樓、26 樓、45 樓

法定代表人:章硯

電話:(021)38848999

傳真:(021)68871801

聯繫人:樂妮

(五) 律師事務所和經辦律師

名稱:上海市通力律師事務所

住所: 上海市銀城中路 68 號時代金融中心 19 樓

辦公地址: 上海市銀城中路 68 號時代金融中心 19 樓

負責人: 韓炯

電話: (021)31358666

傳真: (021)31358600

聯繫人: 陳穎華

經辦律師: 黎明、陳穎華

(六) 會計師事務所和經辦註冊會計師

名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住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區陸家嘴環路1318號星展銀行大廈507單元01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東育路588號前灘中心42樓

執行事務合夥人:李丹電話:(021)2323 8888

傳真:(021)2323 8800聯繫人:沈兆傑

經辦會計師:張振波、沈兆傑

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3日

中銀睿澤穩健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及招募說明書提示性公告

中銀睿澤穩健3個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全文和招募說明書全文於2023年12月23日在本公司網站(www.bocim.com)和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資者查閱。如有疑問可撥打本公司客服電話(021-38834788/400-888-5566)諮詢。

本基金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請充分了解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審慎做出投資決定。

特此公告。

中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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