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黃河客戶端消息,從麗江古城驅車向東南行駛約180公里,可抵達麗江市華坪縣。這個坐落在金沙江畔的小縣城,因爲張桂梅和華坪女子高級中學的故事,近年來被外界所熟知。過去的華坪縣是雲南產煤大縣,漫山遍野都是煤矸石;如今隨着產業綠色轉型升級,已完成從“黑”到“綠”的華麗轉身,成爲“世界優質芒果之鄉”。

然而,被當地人稱爲“華坪首富”的毛凱和他的煤炭企業,卻未能同步實現轉身,而是迎來急速下墜。2022年4月,毛凱先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麗江市玉龍縣公安局刑事拘留,之後被當地警方以“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聚衆鬥毆罪、詐騙罪、行賄罪”等一系列罪名,於2023年2月移送至玉龍縣檢察院審查起訴。毛凱名下公司多名員工,則被指控爲“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被一同追究其刑事責任。新黃河記者瞭解到,這起案件將於12月27日在玉龍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作爲一個普普通通的打工人,怎麼就被突然定性爲黑社會?”日前,部分涉案員工家屬向新黃河記者反映,他們的妻子或丈夫作爲毛凱公司的普通員工,並不清楚究竟爲何會“涉黑”,堅稱無故遭受“牽連”。

涉案者家屬的質疑是否屬實?這起雲南“涉黑大案”的真相又是如何?近期,新黃河記者趕赴麗江華坪,試圖揭開案件背後的謎團。

被抓

華坪縣位於雲南省西北部,金沙江中段北岸,全縣面積2200平方公里,是麗江市最小的縣城,常住總人口只有約17萬人。如今,華坪已看不到曾經“產煤大縣”的影子。據當地官方數據統計,華坪有25家煤炭企業和4.6萬餘名煤炭從業人員轉行轉崗發展芒果種植等綠色產業。

位於華坪縣城中心有一棟7層高樓,樓體外觀看上去略顯陳舊,上面掛着“華坪縣永興煤炭有限責任公司”和“華坪縣金達工貿有限公司”兩塊牌匾。11月初,當新黃河記者走進樓內,整棟樓已基本看不到人影,只有一兩位員工仍留守在此。

“自從去年4月毛總(毛凱)突然被抓後,公司陸陸續續又被抓了幾十人,沒被抓的也都辭職或回家了,整個公司早就放假了。”陳先生告訴記者,他也被警察前後帶走問過幾次話,後來就被放出來了。“永興煤炭和金達工貿差不多是‘一套班子,兩塊牌子’,都是毛總的公司。我是2011年通過招聘入職的,當時公司規模比較大,承包了11個煤礦,光職工就有兩百多人,加上煤礦工人得有2000多人。這些年,隨着產業轉型,煤礦只剩下1個。”陳先生說,他進入公司後在辦公室工作,日常就是文件處理、會議記錄等,其間從未察覺公司有什麼問題,直到看到身邊領導和同事一個個被抓。”對此,陳先生表示“很意外”:“公司這些年一直在正常運行,有正規的運行體系和工作制度,跟其他煤炭公司沒什麼兩樣。”

2022年4月24日,毛凱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玉龍縣公安局刑拘,隨後,公司30多人陸續被逮捕。2022年11月,麗江市公安局發佈關於公開徵集犯罪嫌疑人毛凱、謝某燦、李某邦等35人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2023年9月,玉龍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與當時批捕時相比,其中有16人多了一項“涉黑”罪名:毛凱被指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其他15人則被指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喊冤

據2023年9月玉龍縣檢察院起訴書(玉檢刑訴【2023】Z11號)顯示,2013年的烏龜塘煤礦堵路糾紛,是毛凱團伙多年後被認定“涉黑”的一起主要犯罪事件。在公司多位受訪員工看來,這起衝突是因爲村民堵路在前,公司協商不成才導致的,而且當年已經處理好了。起訴書顯示,針對這起糾紛認定事實如下:2012年3月,因烏龜塘煤礦開採影響附近中心鎮河東村委會十五組村民的住房、飲水、搬遷等問題,一直未能得到妥善解決,多位村民將烏龜塘煤礦運輸道路堵斷。2013年3月18日上午,公司員工謝某燦等人到達堵路現場後,先與村民協商,協商未果後欲將村民堵路用的樹枝、石頭搬開,村民上前阻攔,隨即與村民發生衝突,對村民進行毆打致六人受傷,並損壞村民用於拍照的手機、相機。之後,民警到現場處置。事後,公司工會人員與六名村民達成調解協議書,由公司出資進行賠償。經華坪縣公安局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六名村民傷情均爲輕微傷。

1986年出生的吳某(女)因捲入這起糾紛當中,被檢察院指控爲“涉黑”。2009年,大學畢業的吳某通過招聘入職金達工貿公司,出事前任辦公室副主任。自2022年5月被刑事拘留後,她已被關押看守所一年半之久。起訴書顯示,吳某與楊某明、趙某華、程某文、雷某傑等5人,被指控罪名只有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般參加者)和涉嫌尋釁滋事罪。其中,提及吳某的具體犯罪事實僅有以下內容:在烏龜塘煤礦堵路糾紛當中,2013年3月17日下午,經毛凱授意,被告人趙某華召集被告人李某武、楊某明、吳某等人開會策劃安排第二天去烏龜塘煤礦解決村民堵路糾紛事宜……吳某提議安排一些女工前往。會後,吳某短信通知公司人員第二天前往處置烏龜塘煤礦村民堵路事件。次日,吳某跟隨其他人抵達現場,但並未參與到衝突當中。

吳某丈夫李先生也在金達工貿公司工作,夫妻倆結婚已有十幾年,育有兩個女兒。在他眼中,妻子一直是一個溫和老實的人。對於吳某的突然被抓,他感覺十分“冤枉”:“檢察院起訴的兩項罪名‘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尋釁滋事罪’均缺乏實質性證據。開會、發短信通知都是行政人員正常工作內容,至於尋釁滋事更是沒有具體犯罪事實體現。”

雷某傑是2008年底入職公司的,被抓前爲“永興煤炭採購部經理”,同樣因爲捲入烏龜塘煤礦堵路糾紛之中,被指控與吳某同樣的罪名。與吳某不同的是,檢察院起訴書顯示,雷某傑在現場與村民發生了衝突,夥同其他人對村民進行毆打致六人受傷。據雷某傑妻子杜女士稱,她從辯護律師那裏瞭解到,丈夫當年前往現場後,只是跟對方有過言語衝突,並未動手打人,其他參與者在口供中也均未提到他有動手。“檢方給出的建議是量刑三年,如果簽了認罪認罰可以輕判,但他認爲自己沒犯罪,堅決不肯籤。”杜女士表示。

舊案

2008年的“8·04”羣體衝突事件,則是毛凱團伙被認定“涉黑”的另一起主要犯罪事實。這起事件是否構成“涉黑”,外界也有着不同的聲音。

針對“8·04”羣體衝突事件,起訴書認定事實如下:2008年6月,毛凱入股的大興水泥廠周邊興泉鎮村民要求水泥廠給付污染費及解決飲水問題未果後多次堵路。2008年8月4日,在毛凱授意下,公司雷某斌、謝某燦等人組織公司員工、社會閒散人員100餘人到水泥廠聚集,興泉村百餘名村民聞訊陸續也來到水泥廠。中午12時許,部分村民發現謝某燦開來的車輛車廂內放有鋤頭把、連接木等工具,與謝某燦發生爭執,謝某燦等人持械對村民進行毆打致多名村民受傷。經鑑定,有三名村民輕傷,另三名輕微傷。在起訴書中寫道,“至此,以毛凱爲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逐漸形成”。

“8·04”羣體衝突事件當年曾引發轟動,被國內多家媒體公開報道。2008年8月,財新網曾以《麗江:失敗的以錢補污》一文中這樣描述該事件:“興泉村近兩百村民與水泥廠的106名人員發生衝突。”“村民擔心舊業主不能兌現曾許下的環保補償承諾,聚衆到工廠討說法,結果引致局部打鬥。”“多位目擊者稱,打鬥只持續了五六分鐘,即被在場的官員及警察拉開。”“情緒激動的村民遂開始打砸辦公樓的玻璃,並將13輛汽車的車窗砸壞,將車子掀翻。‘當前是特殊時期,維穩工作非常重要。’一位政府官員稱,爲了不激化矛盾,只要村民的行爲沒傷到人,警方均不予制止。”據悉,事後企業方的106名人員被警方帶走調查,並確定了5人爲“重點參與打鬥的人員予以拘留”,對於村民補償問題制定了新的方案,事件也就此告一段落。

時隔15年之後,“8·04”羣體衝突事件突然被指“涉黑”,當年5名參與者也被檢察院重新起訴,罪名爲“涉嫌聚衆鬥毆罪”。頗爲蹊蹺的是,據另一份玉龍縣檢察院起訴書(玉檢刑訴【2023】150號)顯示,5人中有4人在2008年8月7日已被華坪縣公安局刑事拘留過,同年9月5日被取保候審,直到2023年1月11日被玉龍縣公安局再次刑事拘留。“當年我們被抓到看守所關了1個月,然後被放出來了,被告知已經結案了,之後再也沒人找過我們。今年1月,我們突然收到公安局通知,說這起案子牽扯涉黑需要重新起訴,後來檢方要給我們量刑兩到三年,認罪認罰的話可以輕判。”有兩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們認爲當年已經接受過處罰了,不應該多年後再被處罰,但在經濟和精神雙重壓力下,只能簽下認罪認罰書。

首富

麗江華坪縣這起“涉黑案”,有數十人遭起訴或牽連,公司面臨倒閉,目前造成上百個家庭生活困難。在一些員工及被告家屬看來,一切問題的源頭,都指向董事長毛凱:他是否真的是“黑老大”?

1966年出生的毛凱,在華坪縣可謂是“風雲人物”。據當地知情人透露,毛凱算是白手起家,從小家庭困難,1992年的時候還在開大車搞運輸,每月賺不到3000元錢。後來,趁着煤炭產業興起時發家致富,一步步成爲當地最大“煤老闆”,被人稱爲“華坪首富”。“發家後確實很張揚,買了豪車豪宅,在煤礦經營過程中,也得罪了一些同行,造成一些衝突事件。”該知情人表示,前些年隨着華坪產業綠色轉型升級,高污染的煤炭產業被逐漸淘汰,毛凱的生意也漸漸沒落,沒能跟上時代發展,不過聽說積累下的資產還有數億元,現如今也全部被查封了。

毛凱領取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傑出人物獎(資料照片) 

記者搜索發現,2010年12月16日在北京舉行的第三屆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峯會上,永興金達公司與中鋼集團、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企業一起榮獲“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傑出企業獎”,毛凱個人榮獲“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傑出人物獎”。大會由新華社新聞信息中心、新華網、新華每日電訊、參考消息、中國證券報、經濟參考報、財經國家週刊主辦,由網民通過新華網投票產生2010“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傑出企業”和“傑出人物”。之後,新華網專門建立《走進永興煤炭——2010中國企業社會責任榜傑出企業獎獲獎企業》的專題報道,裏面不乏有《一個煤炭企業是如何用“大愛”走出大山的?》《毛凱:企業如何履行社會責任》《一個煤炭企業與100個大學生的故事》《企業“家文化”——把礦當家,把礦工當兄弟》等文章發佈;2012年,中國網在發佈的《雲南華坪永興煤炭有限責任公司文化公益事業》一文中,有“說起毛凱,人們有許多稱謂來形容他:民營企業家、共產黨員、煤老闆、慈善家、一家之長......等等”的描述,並提及他設立永興金達愛心繫列獎項、資助優秀貧困大學生和資助修建愛心學校的事蹟。2012年8月17日《雲南日報》的一篇《用心才能做好》文章中也寫道:“2006年毛凱組建了公司以後,他走遍了中心、榮將、石龍壩、龍洞、永興、通達等鄉鎮的每一個鄉村中、小學校。隨後,他便在公司內部成立了助學基金,在全市範圍內選取家庭貧困、品學兼優的大學生進行資助。短短几年,累計資助貧困大學生387名。在今年高考後,他還將選取60名品學兼優的貧困大學生進行資助。到明年,資助的大學生總數將達到600人。在開展資助貧困大學生行動的同時,毛凱還把幫助貧困山區改善辦學條件作爲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他先後投資157萬元建成了龍泉、龍頭、龍洞3所希望小學,投資200萬元改善石鼓完小辦學條件……幾年來,毛凱和他的公司累計投入慈善公益事業的資金達1100多萬元。”

疑雲

在檢察院的起訴罪名中,毛凱涉及“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聚衆鬥毆罪、強迫交易罪、破壞生產經營罪、非法採礦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詐騙罪、行賄罪”等十幾項罪名,其中“涉黑罪”引發爭議最大。“從起訴書認定的犯罪事實來看,有些罪名他是認可的,比如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行賄罪等,在公司經營中確實犯過錯,但涉黑他堅決不認。”毛凱家屬告訴新黃河記者。記者另外瞭解到,在被指控“涉黑”的16人當中,有包括吳某在內的5人已簽下認罪認罰書。

起訴書還顯示,在“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事實認定中,“毛凱實際控制上述公司後,要求員工在每天上班前、公司年會等場合宣誓‘忠於公司’、規定‘罰款’制度,隨意辱罵、開除員工,強化組織規約形成了以毛凱爲組織領導者,楊某雲、李某武等爲積極參加者,雷某傑、吳某等爲一般參加者的結構緊密、層級分明、人數衆多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不過,多位公司受訪員工表示,公司並未有上述認定的宣誓、隨意辱罵、開除員工等情況。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爲特徵和危害性特徵。“我們認爲這起案件涉黑爭議很大,認定的犯罪事實很模糊,不同時具備四個特徵,會考慮首先從摘掉‘涉黑’帽子角度辯護。”該案其中一位被告人辯護律師表示。

11月初,記者先後多次聯繫玉龍縣公安局、縣檢察院和縣人民法院和麗江市委宣傳部,試圖瞭解該案更多詳情,均被委婉謝絕採訪。

12月25日,新黃河記者瞭解到,這起涉黑案件在經歷多次退回補充偵查後,將於12月27日上午在玉龍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原標題:雲南麗江“華坪首富”被指控爲“黑老大”,女辦公室副主任發短信通知被指“涉黑”

編輯:李周芳    責編:周尚鬥    審覈:馮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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