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夏時報

剛剛獲批籌建一個月的海南農村商業銀行公開招聘了。

1月16日,海南農村商業銀行發佈招聘公告,招募高層次管理和專業人才,其中包括總監、董事會祕書、首席專家等多個高管崗位和專業人才。

有銀行業內人士提到,按照監管要求,海南農村商業銀行需在6個月內完成組建,因此向社會海選,有助於加快人才招募進程,加快推進銀行籌建。

獲批籌建後廣攬英才

今年初,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了三條批文,同意籌建四川農村商業聯合銀行、廣西農村商業聯合銀行、海南農村商業銀行。根據該批覆,3家銀行均需在6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

爲應對即將開始的經營治理和業務開展,海南農村商業銀行迅速“籌兵”,也讓海南農信系統深化改革工作再次提速。

公告顯示,在高層次管理人才方面將招聘3名總監,分別涉及風險管理、投行理財、公司金融等方向;1名董事會祕書 ;若干位首席專家,涉及國際業務、財務管理、零售金融、風險管理、投行理財、公司金融等方向;以及若干名總行直屬一級支行的行長、副行長。

在專業人才方面,此次招聘較爲全面地覆蓋了前中後臺多個部門,如總行風險管理部、授信管理部、大客戶部/集團客戶部總經理各1名;總行風險管理部、公司金融部、總行計劃財務部副總經理若干;總行普惠金融部產品管理崗高級經理、副高級經理若干;總行金融市場部外幣交易崗高級主管若干。

此次農信系統深化改革,海南省採用“成立統一法人的省級農商銀行”模式,組建省級農商銀行。

“省級農商銀行具有規模效應,通過統一法人主體來進行資產業務整合,有利於形成集中優勢和競爭力,改革方式也比較徹底。”1月19日,一名銀行業內分析人士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海南農信成立於1951年,是海南省最早設立的本土金融機構。2007年8月10日,經原銀監會批准,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掛牌成立,承擔對海南農信的管理、指導、協調和服務職能。

截至2023年12月末,海南農信系統共下轄8家農商銀行、11家市縣聯社,營業網點460多個。

公開信息顯示,獲批籌建的海南農村商業銀行將以“打造自貿港一流金融服務機構”爲目標,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和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貢獻金融力量。

2022年年底,原銀保監會公開表示,支持“一省一策”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轉換農村信用社省級機構職能,規範履職行爲,增強兩級法人之間的經濟聯繫,徹底解決省聯社定位不準、職能不清、政企不分、權力和責任不對等的問題。

此次,除海南農村商業銀行外,河南農商聯合銀行、遼寧農商銀行等同爲農信系統深化改革組建序列的新銀行也在去年底面向社會招兵買馬。

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曾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通過改革,我國進一步健全適合農業農村特點的農村金融體系,推動農信機構迴歸本源、服務實體,將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更好地滿足了鄉村振興多樣化金融需求。

確權轉股穩步推進

顯然,組建統一法人的省級農商銀行,將對股東資質有更高的要求,而海南農信部分行社股東因各種原因將不再持有擬成立的海南農商銀行股權。

其中,上市公司羅牛山(000735.SZ)此前曾持有海南省多家農村金融機構的股權。2023年9月8日,羅牛山披露,在組建後,該公司將不再持有海南農商銀行(籌建)的股權,並將持有的相關股權以“轉讓方式”退出。

對於退出的原因,羅牛山方面表示:該公司不滿足“兩參一控”的金融監管要求,及因最近2個會計年度未能連續盈利從而不符合海南農商銀行的發起人條件。

對於股權轉讓情況,羅牛山在2024年1月9日介紹,該公司已分別與海南高速、農墾投資和海南海鋼3家合格金融機構發起人簽訂了《股份(股金)轉讓協議書》,合計轉讓1.72億股參股農信金融機構股權,合計轉讓金額爲4.27億元(稅前)。

同時,剩餘4家參股農信金融機構合計5.13億股將按退股方式退出,預計可收回投資款約10億元(稅前)。

“在接下來重點要做好的工作中,改革工作被擺在首位。穩步推進老股東確權轉股、清產覈資和資產評估、土地確權辦證等各項重點工作。”對於老股東的轉股問題,2023年8月,海南農信在召開的重點工作推進會上強調,各市縣行社、各部門要深度參與到改革各項工作中,穩步推進工作落實。

對於未來海南農村商業銀行的股東構成情況,從披露文件中可知,海南省財政廳將成爲主要股東。

2023年底海南省財政廳發佈公告表示,將公開發行2023年海南省支持中小銀行發展專項債(一期),計劃發行金額100億元,海南省財政廳通過海南財金集團採取間接入股方式,認購擬成立的海南農商銀行的股份,補充其資本金。

根據披露,專項債券品種爲記賬式固定利率附息債券,期限爲10年。付息頻率爲半年一次,存續期內第6至10年(2029至2033年)每年按發行規模的20%償還本金。

本專項債券補充資本後,預計海南財金集團將持有擬成立的海南農商銀行37.88%的股份。

此前,中央財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研究員、內蒙古銀行研究發展部總經理楊海平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地方政府支持中小銀行發展專項債券,能夠提升擬成立省級農商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進一步優化股權結構,向社會各界傳遞出政府推動本地中小銀行改革的信心和決心,也有助於持續推進機構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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