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週末》記者 管依萌

“今年寒假研學旅行特點:南方客人飛北方冰天雪地,北方客人雁南飛。”1月22日,北京市旅行社行業協會研學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大潮研學旅行集團旗下北京遊學網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董事長張信在朋友圈總結了今年寒假的研學旅行規律。

寒假來臨,“研學遊”“冬令營”“智趣營”等“遊與學融合”類產品關注度明顯增高。很多家長想給孩子報名研學團,希望孩子在假期可以“讀萬卷書、行萬里路”,然而,卻因爲不瞭解而錯選了披着“研學外衣”的旅行團。

由此,《法治週末》記者專訪了從事研學行業三十年的張信,對於研學旅行的相關問題進行專業解答。

研學與遊學不同

《法治週末》:研學和遊學有什麼區別?

張信:這裏要澄清一個問題,研學旅行這個詞是教育部門給學校的專有名詞。2016年年底,教育部等11部門印發的《關於推進中小學生研學旅行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中明確定義,中小學生研學旅行是由教育部門和學校有計劃地組織安排,通過集體旅行、集中食宿方式開展的研究性學習和旅行體驗相結合的校外教育活動,是學校教育和校外教育銜接的創新形式,是教育教學的重要內容,是綜合實踐育人的有效途徑。

2017年,教育部發布的《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明確了小學、初中、高中各階段學生綜合實踐活動的具體目標,課程內容與活動方式。這意味着研學旅行作爲考察探究方式的內容之一,與其他課程內容一併納入中小學學分考覈評價系統。

研學旅行不是單純地玩,是把學校的教育教學放在旅行中來實施的一節課。今年火爆的基本上是旅行社、培訓機構打着研學旅行的名義,不管有沒有資質,都自稱研學旅行,把研學旅行給歪曲了。研學旅行是嚴格按政府文件,由學校組織的,其他商業機構組織的都叫遊學或者是冬令營、夏令營。

因爲對“研學旅行”的概念不清,社會焦點轉移到對研學旅行的質疑,這對國家倡導教育改革,推廣中小學研學旅行是非常不利的。

《法治週末》:研學旅行的課程是怎麼安排的?

張信:學校綜合實踐課程教育教學需求、社會實踐大課堂資源、教學實施場景是課程規劃與實施的三要素。

研學服務機構(旅行社)爲研學旅行的承辦方,按照學校提供的研學旅行課程的標準和要求,去找匹配的社會資源,研發及設計研學旅行課程,組織和安排研學旅行行程等。 

《法治週末》:研學旅行收費標準是什麼?

張信:價值決定價格,供求影響價格。研學不同於一般旅遊,它應當按教育的規律、邏輯和原則,結合學生身心特點、接受能力和實際需要,注重系統性、知識性、科學性和趣味性,通過課程活動實現學生認識、分析和解決現實問題的教育價值。只提供旅遊行程的活動不能滿足學生對研學的價值體驗,因此認爲貨不對板,價格虛高。

同時,火爆的旅遊市場供給緊缺,尤其是具有不可替代性的資源,比如,北京的故宮、軍事博物館、清華、北大等博物館和高校限流,使得倒賣高價票、違規收費入校等事件頻頻發生,研學機構花費大量的人力財力搶購資源仍然供不應求。要解決這些問題需要相關部門配合共同引導,社會廣泛認識理解研學旅行;更多學校將研學納入教學計劃,安排在學期中活動,可以有效緩解短時期內研學資源緊張,提高研學的質量。

《法治週末》:研學旅行隨行人員有多少人?需要哪些准入門檻?

張信:2021年2月,北京市教委發佈《關於加強全市中小學研學旅行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指出,學校組織開展研學旅行可採取自行開展或委託開展的形式。學校自行開展研學旅行的,要根據需要配備一定比例教師和安全員,也可吸收少數家長作爲志願者,負責學生活動管理和安全保障,與家長簽訂協議書,明確學校、家長、學生的責任權利。

由原國家旅遊局於2016年12月19日發佈的《研學旅行服務規範》中規定,主辦方應至少派出一人作爲主辦方代表,負責督導研學旅行活動按計劃開展,每20位學生宜配置一名帶隊老師,帶隊老師全程帶領學生參與研學旅行各項活動。承辦方應爲研學旅行活動配置一名項目組長,爲每個研學旅行團隊配置一名安全員,至少配置一名研學導師和一名導遊人員。但具體隨行人員並不是一刀切的固定人數,而是因校、學生年齡、去的地點而定。

我認爲,對帶團的導遊要有三大要求,首先,要有導遊證;其次,曾帶過研學旅行的團;最後,接受過專業培訓

研學旅行安全第一

《法治週末》:目前,有冬令營招收的最低年齡限制爲4歲,低齡遊學團可能會出現什麼問題?

張信:這種行程弄好了是好事,弄不好便會給孩子的心靈裏留下創傷。如果行程圓滿,即便沒學到東西,孩子也很高興。例如,南方的孩子沒見過雪,去哈爾濱看到雪了,這對孩子來講是積極的。但是低齡兒童出行的風險很大,並且在這個階段他們正處於心理發育階段,對客觀世界有了更全面的認識,一旦出現事故,對孩子造成創傷,就會適得其反。

正規的研學旅行並沒有低齡化的問題。《通知》中明確提出,小學原則上不出京、中學原則上不出境開展研學旅行活動。

《法治週末》:您從業三十年,對研學旅行中的安全保障有哪些建議?

張信:第一,按照學校的要求安排行程,出事的概率、風險就大大降低;第二,按國家要求、專業規範、課綱規定組織,30年的從業經驗,有流程、有制度、有培訓,也有自己的管理系統;最後,按法律體系上保險、籤協議,把責任落實到人,這樣出事的概率就降低了。

《法治週末》:對於那些沒有學校組織,但又想送孩子去“讀萬卷書行萬里路”的家長,您有什麼建議嗎?

張信:家長首先要搞清楚,送孩子出去的目的是什麼。有的家長比較忙,目的就是能有人管孩子,帶孩子出去玩,別出事故,這樣就找有資質、投訴少的旅行社,報名前要看旅行社許可證,瞭解其資質、口碑、收費是否合理。

突破、發展與不足之處

《法治週末》:這些年,您覺得研學行業有哪些突破與發展?

張信:《意見》發佈後,在社會認同方面影響巨大。家長、學校都對研學的認識有所提高,社會上對研學的認知也提升了。現在大家普遍認爲研學旅行要走出去進行社會實踐,各方都很積極,從而帶動了參與人數的增加,參與的人數突破了歷史紀錄,這是好事。

《法治週末》:那研學行業有哪些不足之處可以改善?

張信:其中最大問題就是學校擔心走出校門,安全責任誰負責。我認爲解決安全問題,最主要的就是把外出研學的責任細化落實到每一位參與者,包括學生、家長、學校老師、領導,包含社會承辦單位的每個人,甚至到基層的每個工作人員,比如司機、運營車隊、酒店、服務員、導遊等。只有把安全責任落實到每個人,才能提高安全係數,這是一個系統工作。

政策出臺後,實施細則需要進一步完善。研學是走出學校,走向社會去上課,雖然有《意見》《綱要》等文件,但是學校在具體實施、操作過程中,會面臨很多細節問題,可能導致一些學校裹足不前。

需要更高一級的政府部門來統籌、管理教育、文旅和市場監管三個部門,出臺相關細則,解決學校、家長面臨的實際問題。政府主管部門要進一步給出一些指導性的、操作性的具體政策,例如,課程怎麼安排;招投標怎麼進行;錢怎麼出;學生安全法律體系責任怎麼鑑定等等。法律體系完善是需要多部門協調的,不是單一部門所能解決的。如果沒有健全的法律體系,不解決責任落實到人的問題,學校是不敢帶着學生外出研學的。

此外,爲保障研學旅行質量和師生安全,釐清政府、學校、學生以及研學服務機構等各方責任,我建議在北京市中小學研學活動中,推廣使用《研學旅行合同》範本。

責編:王京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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