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金融一線消息,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濱海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天津濱海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兩家支行共計被罰120萬元。

罰單顯示:

因信貸資金未嚴格執行受託支付、信貸資金迴流借款人及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天津濱海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大廈支行被罰90萬元;作爲相關負責人,時任天津濱海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大廈支行客戶經理的於喆被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6萬元。

因發放不符合條件的個人貸款,天津濱海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迎賓街支行被罰30萬元;作爲相關負責人,時任天津濱海惠民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迎賓街支行客戶經理的曹賀麟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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