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考慮使用豁免規則情況下,四大行距離16%的達標要求均有一定潛在缺口。

TLAC非資本債券作爲創新的債券品種,將正式面向市場發行。

1月26日晚間,中國銀行披露了關於TLAC(總損失吸收能力)非資本債券發行計劃的董事會議案。董事會同意分批次發行減記型總損失吸收能力非資本債務工具,發行規模不超過1500億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

這也是我國首家公佈TLAC非資本債券發行計劃的系統重要性銀行。

綜合市場分析來看,工、農、中、建四大行需在2025年初實現TLAC監管第一階段達標,目前中資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G-SIBs)雖然面臨TLAC缺口,但達標壓力整體可控。TLAC債券發行對金融市場帶來積極影響,爲投資者提供更加豐富的投資選擇,不會影響債券市場的平穩運行。

第一階段達標時間臨近

爲有效解決大型金融機構“大而不倒”的問題,維護全球金融體系的穩健性,2015年11月,金融穩定理事會(FSB)發佈針對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G-SIBS)的《總損失吸收能力條款》(TLAC條款),要求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在監管資本以外,持有更多的具有次級屬性、可通過減記或轉股等方式吸收損失的債務工具,爲抵禦風險準備更厚的緩衝。

2021年10月,《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總損失吸收能力管理辦法》發佈,對總損失吸收能力定義、構成、指標要求、監督檢查和信息披露等方面進行了規範。

TLAC是指,當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進入處置階段時(例如資不抵債或監管認定的其他情景),能夠通過轉股或減記吸收銀行損失的資本和債務工具總和。

TLAC非資本債券則是指,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爲滿足總損失吸收能力要求而發行的、具有吸收損失功能、不屬於商業銀行資本的金融債券。

其中,金融穩定理事會對於TLAC的監管指標提出了總損失吸收能力風險加權比率、總損失吸收能力槓桿比率的最低監管要求。

根據TLAC條款,在不考慮現行監管緩衝資本要求的情況下,自2015年底認定爲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的商業銀行,需於2019年起外部總損失吸收能力風險加權比率、槓桿比率分別達到16%、6%;2022年起,分別達到18%、6.75%。

光大證券研究所所長助理、金融業首席分析師王一峯撰文指出,由於目前我國尚無TLAC非資本債務工具發行,因此,各家行TLAC風險加權比率可近似看作是資本充足率與緩衝資本之差。截至2023年三季末,工行、中行、農行、建行的TLAC風險加權比例分別爲14.8%、13.3%、12.6%、13.6%,靜態看,在不考慮使用豁免規則情況下,幾家大行距離16%的達標要求均有一定潛在缺口。

TLAC條款對於新興市場國家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的達標時間推遲6年,分別延長至2025年和2028年。作爲目前唯一有G-SIBs入圍的新興市場國家,我國G-SIBs即將面臨第一階段TLAC達標的考覈要求。

自2011年以來,中行、工行、農行、建行相繼被認定爲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2023年,在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名單中,交通銀行首次入選。

這也意味着,作爲新興市場經濟體G-SIBs,工行、農行、中行、建行需要在2025年初實現TLAC監管第一階段達標,交通銀行(由於2023年爲首次入選)需要在2027年初實現TLAC第一階段達標。

達標壓力整體可控

“發行TLAC債券是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實現監管達標的最主要策略。”中國銀行研究院院長陳衛東表示。

相關數據表明,2016年至2023年11月末,全球TLAC債總髮行規模超過2.7萬億美元,遠超同期資本債券發行規模。

得益於此,截至2022年末,非中資G-SIBs平均TLAC風險加權比例和TLAC槓桿率達到26.7%和10.8%,分別高出監管要求約8.7個百分點和4.1個百分點。

從歐美TLAC債券發行經驗來看,TLAC債券爲新型固定收益產品,清償順序介於高級債與資本債之間,能夠爲市場參與者提供差異化的投資品種。

根據陳衛東介紹,TLAC債券期限靈活,2+1年、3+1年、5+1年、10+1年和30+1年等均爲常見發行期限,涵蓋了完整收益率曲線,可滿足不同類型投資者的期限偏好。

在他看來,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通過發行TLAC債券實現監管達標已經具備較爲成熟的理論基礎和較爲充分的實踐基礎,中資G-SIBs發行TLAC債券是相對穩健和有效的達標手段。

隨着TLAC監管達標日期的臨近,中資G-SIBs穩妥推進達標進程,把控TLAC債券發行節奏。

陳衛東認爲,從銀行自身發展基礎和制度環境兩方面來看,中資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雖然面臨TLAC缺口,但達標壓力整體可控,在其經營承受範圍內,不會影響信貸供給能力。此次TLAC債券發行作爲中資G-SIBs實現監管達標的重要補充,發行規模適度有效。

“發行TLAC債券提升損失吸收能力,可以豐富危機情況下銀行處置資金來源,推動問題機構債務有序處置,實現處置成本和風險最小化。中資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作爲我國金融體系的核心,通過發行TLAC債券提升損失吸收能力也是提高我國金融體系穩定性、降低系統性風險的重要措施。”陳衛東說。

不會對債市造成較大沖擊

市場普遍認爲,TLAC債務工具的集中發行可能會在一定程度上考驗債券市場的承受能力。

此前,一位接近監管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TLAC債券的總體發行需求有限,且將在2021~2024年期間分批次、有序實施,是一個逐步發行的過程。預計每年發行規模與目前四大行資本工具的發行規模相當,TLAC債券的總體發行並非集中發行,不會對債券市場造成較大沖擊。

另有市場分析人士對第一財經表示,債券市場預計能夠有效吸納每年千億元規模的TLAC工具發行。總體看,四大行TLAC工具發行不會明顯推高債券市場利率,並對其他債券品種產生擠出效應。

陳衛東認爲,市場承載量是確保債券發行成功的重要因素。風險收益平衡是確保債券發行能夠吸引投資者的關鍵。TLAC債券利率水平預計將低於二級資本債,但高於優先高級債,對投資者有一定吸引力。TLAC債券的發行主體是中資G-SIBs,信用等級高,且吸收損失順序排在普通股、優先股、永續債及二級資本工具之後,整體風險水平較低。TLAC債券是兼顧穩健性和收益性的投資品種,爲投資者增加了一種重要的資產組合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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