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金融一線消息,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光大銀行”)發佈公告稱,近日收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簡稱金融監管總局)下發批覆,金融監管總局已於2024 年1月29日覈准吳利軍光大銀行董事長的任職資格。

公開資料顯示,吳利軍自2020年3月起任光大銀行副董事長。現任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兼任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校校長、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曾任國內貿易部國家物資儲備調節中心副主任(副局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信息中心負責人,培訓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人事教育部主任、黨委組織部部長,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主席助理,深圳證券交易所理事會理事長、黨委書記(副部長級),中國光大集團股份公司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總經理。獲經濟學博士學位,高級經濟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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