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辦公室  發佈日期: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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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商函〔2024〕71號

各會員單位:

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經研究決定,對2024年春節期間部分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作出如下調整:

一、自2024年2月7日結算時起,白糖、棉花、棉紗、菜粕、菜油、PTA、短纖和甲醇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爲10%,漲跌停板幅度爲9%;尿素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爲11%,漲跌停板幅度爲9%。

二、2024年2月19日恢復交易後,自品種持倉量最大的合約未出現漲跌停板單邊市的第一個交易日結算時起,菜粕、菜油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爲7%,漲跌停板幅度爲6%;硅鐵、錳硅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爲9%,漲跌停板幅度爲8%;其他品種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調整前水平。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於上述標準的,仍按原規定執行。

請各會員單位加強資金和持倉風險管理,提醒投資者強化風險意識,加強風險防範。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春節期間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調整情況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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