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邹文榕

中植企业集团破产清算正在加速推进。

2月2日,中植企业集团官微正式发布《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及操作指引》。

这是中植企业集团在去年深陷爆雷风波之后,首次对外发布公开消息。

2023年11月22日夜间,中植企业集团通过微信小程序面向投资者发布公开信承认集团出险以及资产债务初步核实情况。

根据2月2日中植企业集团官微介绍,此次债权申报分“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申报入口和“其他主体”申报入口两项。

其中,对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享有债权的(如合同相对方为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由“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入口申报;对中植系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外其他企业享有债权的,由“其他主体”入口申报。

中植企业集团提供的操作指引附件显示,两类申报的操作手续一致,均分为13个操作步骤,投资者或其代理人可按照个人、机构选择债权人类型,在填写必要身份信息后,开始逐笔申报债权信息(含本金、利息及其他),并填写涉诉讼、仲裁、执行和保全等情况。完成相应材料提交及债权申报后,投资者可通过pc端等方式查看审核进度。

界面新闻记者关注到,“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其他主体”申报虽均提供了PC端申报和手机端申报两种申报方式,申报链接均为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1381302。

上述网址在公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中植企业集团管理人时已经披露。

1月26日,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披露,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该院于2024年1月5日作出(2024)京0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1月26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4年4月5日前,以非现场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公告称,债权申报采取线上申报形式,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债权人无须前往现场申报或邮寄纸质申报材料。债权人应申报债权时需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补充申报人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示,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及方式将另行通知。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2023年年中,投资者认购的“中植系”金融产品出现大面积停兑风波,引发市场关注。

随后于2023年11月22日,中植集团面向投资者发布公开信承认集团出险, 集团已严重资不抵债,存在重大持续经营风险;当月25日晚,平安北京朝阳官微发布消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已依法对“中植系”所属财富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立案侦查。

2024年1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中植企业集团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1月26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为该案管理人。

责任编辑:刘万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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