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鄒文榕

中植企業集團破產清算正在加速推進。

2月2日,中植企業集團官微正式發佈《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債權申報公告及操作指引》。

這是中植企業集團在去年深陷爆雷風波之後,首次對外發布公開消息。

2023年11月22日夜間,中植企業集團通過微信小程序面向投資者發佈公開信承認集團出險以及資產債務初步覈實情況。

根據2月2日中植企業集團官微介紹,此次債權申報分“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申報入口和“其他主體”申報入口兩項。

其中,對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享有債權的(如合同相對方爲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由“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入口申報;對中植系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以外其他企業享有債權的,由“其他主體”入口申報。

中植企業集團提供的操作指引附件顯示,兩類申報的操作手續一致,均分爲13個操作步驟,投資者或其代理人可按照個人、機構選擇債權人類型,在填寫必要身份信息後,開始逐筆申報債權信息(含本金、利息及其他),並填寫涉訴訟、仲裁、執行和保全等情況。完成相應材料提交及債權申報後,投資者可通過pc端等方式查看審覈進度。

界面新聞記者關注到,“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和“其他主體”申報雖均提供了PC端申報和手機端申報兩種申報方式,申報鏈接均爲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1381302。

上述網址在公開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爲中植企業集團管理人時已經披露。

1月26日,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網披露,根據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告,該院於2024年1月5日作出(2024)京01破申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並於1月26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爲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管理人。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債權人應在2024年4月5日前,以非現場方式向管理人申報債權。

公告稱,債權申報採取線上申報形式,不接收紙質申報材料,債權人無須前往現場申報或郵寄紙質申報材料。債權人應申報債權時需說明債權數額、有無財產擔保及是否屬於連帶債權,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未在上述期限內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後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補充申報人補充分配;爲審查和確認補充申報債權所產生的費用,由補充申報人承擔。未依法申報債權的,不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程序行使權利。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示,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的召開時間及方式將另行通知。中植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債務人或者財產持有人應當向管理人清償債務或交付財產。

2023年年中,投資者認購的“中植系”金融產品出現大面積停兌風波,引發市場關注。

隨後於2023年11月22日,中植集團面向投資者發佈公開信承認集團出險, 集團已嚴重資不抵債,存在重大持續經營風險;當月25日晚,平安北京朝陽官微發佈消息,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已依法對“中植系”所屬財富公司涉嫌違法犯罪立案偵查。

2024年1月5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中植企業集團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1月26日指定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爲該案管理人。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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