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石嘴山農村商業銀行(下稱“石嘴山農商行”)迎來12家農商行入股。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寧夏監管局2月8日披露的批覆顯示,同意寧夏吳忠農村商業銀行持有石嘴山農商行股權6500萬股、佔比9.46%;寧夏紅寺堡農村商業銀行持有石嘴山農商行股權2100萬股、佔比3.06%;寧夏同心農村商業銀行持有石嘴山農商行股權7500萬股、佔比10.91%;寧夏鹽池農村商業銀行持有石嘴山農商行股權4000萬股、佔比5.82%;寧夏固原農村商業銀行持有石嘴山農商行股權7500萬股、佔比10.91%;寧夏彭陽農村商業銀行持有石嘴山農商行股權3000萬股、佔比4.37%;寧夏西吉農村商業銀行持有石嘴山農商行股權8400萬股、佔比12.22%;寧夏涇源農村商業銀行持有石嘴山農商行股權2200萬股、佔比3.20%;寧夏隆德農村商業銀行持有石嘴山農商行股權1000萬股、佔比1.46%;寧夏中衛農村商業銀行持有石嘴山農商行股權5300萬股、佔比7.71%;寧夏中寧農村商業銀行持有石嘴山農商行股權5500萬股、佔比8.00%;寧夏海原農村商業銀行持有石嘴山農商行股權7000萬股、佔比10.19%。變更後,上述12家農村商業銀行首次持有石嘴山農商行股權合計6億股,合計持股比例由0%增加至87.31%。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石嘴山監管分局去年12月披露的批覆顯示,覈准石嘴山農商行定向募股方案,同意該行定向募集新股6億股,募集資金6億元。募集新股後,股份總數由8719.11萬股增至約6.87億股,股本總額由8719.11萬元增至約6.87億元。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