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丨餘暉 

據最高檢2月20日消息,山東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孫述濤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近日,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山西省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孫述濤出生於1965年1月,山東高密人,研究生,農學博士,198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參加工作。

孫述濤早年在山東農業大學工作,曾擔任林學院院長,之後歷任菏澤市副市長,山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幹部學院院長等職。

2008年,孫述濤任威海市市長,2011年12月任威海市委書記。

2018年1月,孫述濤升任山東省副省長。同年5月,他任濟南市委副書記、代市長,6月去代轉正。

孫述濤是2023年3月28日被查的。落馬前4天,孫述濤還參加活動。2023年3月24日,山東省政協召開機關全體幹部會議,孫述濤出席。

有媒體報道稱,孫述濤是2023年3月25日傍晚左右,在濟南一座火車站被相關部門的人員帶走的。

2023年10月,孫述濤被雙開。

  • 通報稱,孫述濤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長期欺騙組織,對抗組織審查;

  •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療養安排和宴請;

  • 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選拔任用中違規爲他人謀利;

  • 通過私營企業主獲取高額理財收益,利用職權爲親屬經營活動謀利,大搞權色、錢色交易;

  • 政績觀扭曲,爲謀求個人進步搞經濟數據造假;

  • 既想當官,又想發財,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如今,孫述濤被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

被告人孫述濤利用擔任山東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威海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濟南市委副書記、市長,山東省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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