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消息,監管重罰趨勢下,保險公司也感受到被罰力度明顯提升。

據券商中國記者統計,2023年,金融監管總局共對保險機構開出17張罰單,其中,百萬元以上罰單共11張,有3張罰單的處罰金額達到500萬元以上。大額罰單的被處罰對象既包括壽險公司、財險公司,也包括保險資管公司。

多張300萬以上大額罰單

數據顯示,去年金融監管總局對保險機構的17份處罰決定,主要集中在下半年。相較往年保險公司罰單,2023年監管部門對保險公司處罰的一個特點是處罰金額較高。

根據普華永道此前統計的各年度保險業金融機構監管處罰,2020年、2021年、2022年保險公司最高額罰單分別爲罰金338萬元、255萬元、215萬元(均含機構和個人,下同)。

而據券商中國記者統計,僅金融監管總局2023年就開出多張罰金300萬以上罰單。其中,罰金500萬以上罰單共3張,分別對人保壽險、華安財保資管、陽光財險開出;合衆資產、新華資產各收到1張400萬以上罰金的罰單;陸家嘴國泰人壽、英大人壽則分別收到300萬以上罰金的罰單。

從2023年保險公司被罰原因看,據普華永道梳理2023年度原銀保監會、金融監管總局及其派出機構公佈的罰單,財險罰單數量和罰單金額前五的事由均爲“編制或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此外,“未嚴格執行經批准或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虛構保險代理/中介業務、編制虛假資料套取費用”也是罰款金額較多的原因。

人身險方面,“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利益”“編制或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均是罰單數量和罰款金額前二的事項。此外,“欺騙投保人/侵佔投保人保險費/截留保費”也是被罰數量較多的原因,因存在“未嚴格執行經批准或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事項被處罰款金額也較多。

2023年罕見出現保險資管公司集中被罰的情況。其中,被罰金額最高的華安財保資管被罰原因包括高管人員違規兼職、對受託保險資金未履行謹慎管理義務、編制提供虛假報表、債券投資不符合監管要求、保險資金辦理銀行存款業務不合規、爲保險資金提供通道業務、投資關聯方股權的關聯交易未審批、財務數據不真實。

“嚴準快”的處罰三要點

有前述被罰保險機構人士向券商中國記者表示,罰單針對問題爲監管部門在2020年或2021年現場檢查中發現,公司已整改完畢。業界預計,隨着金融監管總局設立行政處罰局,機構出現相關違法違規行爲後的處罰節奏將加快,處罰力度將加大。

金融監管總局處罰局在2024年1月中旬撰文中提及,2023年以來,行政處罰工作強化統籌力度,案件積壓情況有了明顯好轉,但離快處快罰的及時性要求還有差距。下一步,行政處罰局將集成案件審理力量,優化內部審理流程,加快案件審理進度,大力解決案件積壓問題。

處罰局還在文章中表示,行政處罰“長牙帶刺”要把握三個要點:一是突出“嚴”的基調,做到應罰盡罰,切實提高處罰的嚴肅性;二是堅持“準”的原則,做到過罰相當,切實提高處罰的精準性;三是落實“快”的要求,做到快處快罰,切實提高處罰的時效性。

金融監管總局黨委書記、局長李雲澤此前在接受新華社專訪時表示,將緊緊圍繞強監管嚴監管,堅決做到“長牙帶刺”。他提到,將嚴格執法敢於亮劍,深入整治金融市場亂象,做到堅持原則、敢於碰硬、一視同仁、公平公正;聚焦影響金融穩定的“關鍵事”、造成重大金融風險的“關鍵人”、破壞市場秩序的“關鍵行爲”,把板子真正打準、打痛。

原標題:險企處罰“嚴準快”!哪些領域是保險業重災區?

編輯:李周芳    責編:廖異    審覈:馮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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