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工网

原标题:海湾整治项目被叫停 环评的底线要守住

投资预算超18亿元的江苏连云港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被叫停了。

据新京报报道,2021年4月,北京市朝阳区某环保组织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起诉金海岸公司和环评单位南京师大环境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提出停止蓝色海湾项目的一切施工行为、消除对该地生态破坏的危险,并对已破坏区域进行生态恢复和赔偿等诉求。

日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纸判决认定,该项目存在生态损害的现实风险,在未经合法审批之前应当停止建设,环评单位与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蓝色海湾项目本意是打造供市民游客戏水游玩的场地,形成“碧海蓝天、绿水白沙的滨海景观”,带有一定的生态修复属性,结果却遭到环保公益组织的质疑,并被法院认定存在生态损害的现实风险,因而走向叫停这一步,确实让人大跌眼镜。

该生态修复项目一路通过层层审批,最终开工建设,甚至还曾获得3亿元的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却因环保生态问题遭致搁浅,环评关无疑是最值得审视的环节之一。

公开信息显示,环评报告曾重点突出了该项目的生态效益:将会明显改善海水水质环境;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对当地的气候有一定的调节功能;为各种湿地生物提供优良的生存空间和繁衍栖息地等。但在该环保组织成员看来,该项目“施工的每一天都在破坏鸟类的觅食地”。目前法院也认定,拟建设的蓝色海湾项目具有损害鸟类觅食地、栖息地的现实风险。并特别指出,环评单位遗漏对鸟类影响的评价,承担连带责任。

也就是说,环评单位最初给出的环评报告,并未能完整地评估该项目的生态风险。虽然说,这一结果的形成,到底是环评机构主观上的选择性评估,还是客观上的专业性不足所造成,暂还不宜匆忙下结论。但综合环保组织的意见和法院的判决看,涉事环评机构的专业性、独立性,都要打上一个问号。

众所周知,环境影响评价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道关口。如果这个环节出现差池,必然会显著放大项目的环境风险,最终也会将整个项目的“命运”推向巨大的不确定性之中。像此次项目在开工数年后,最终“倒”在环境问题上,从方方面面来说,都可谓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和成本。

从更广泛的现实情况来看,环评机构的规范,确实需要更多的重视。近年来,各级政府都越来越重视对环评机构的规范。如去年2月,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就将“全面整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列入生态环境部2023年重点任务工作中。

与之形成呼应的是,对环评造假的追责力度也在明显提升。一个标志性案件是,去年5月,生态环境部通报了山东锦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造假案,该案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覆盖了从空壳环评单位的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到“挂靠”的环评工程师及居间联络的中介等整个造假链条,被视为“《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环评造假入刑司法实践的重大突破,也是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标志性成果”。

在此背景下,这次海湾整治项目中的环评机构被法院认定要承担连带责任,可谓是再次给环评机构的规范运行敲响警钟——弄虚作假,不仅可能受到行政处罚、承担刑事责任,还可能与建设单位一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当然,除了强化对失范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独立、公正、客观的环评生态的涵养,也离不开各级建设开发主体对环评的真正尊重。一如此次案例所示,企图拿“问题”环评获得项目的通行证,哪怕能糊弄一时,也无异于是给项目的长远运行“埋雷”,个中风险,不可不察。(朱昌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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