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晚,巴安水務(300262.SZ,股價2.17元,市值14.53億元)公告稱,爲改善公司經營和財務狀況,緩解公司資金需要,公司子公司江西省鄱湖低碳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鄱湖環保)取得的共青城污水處理廠特許經營權提前終止,並向江西省贛北水務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贛北水務)轉讓共青城市巴安環保有限公司廠區內與運營有關的財產。

對此,董事會6票同意,1票反對。董事高山投反對票,反對理由爲:“上海邁業公司對鄱湖環保及下屬共青城等六家污水處理廠已申請了強制執行,且2024-005公告已公示,執行期間突擊轉移資產的做法我無法認同。”

2月23日上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致電巴安水務證券部,其工作人員表示,“(強制)執行”與本次交易無關,本次交易已經獲得董事會通過。

公司:轉讓系根據當地政府要求

據悉,巴安水務子公司鄱湖環保與九江共青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原稱“共青城開放開發區工業新區服務中心”)共同確認,鄱湖環保取得的共青城污水處理廠特許經營權擬提前終止,九江共青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向鄱湖環保補償1773.72萬元。

此外,鄱湖環保向贛北水務轉讓共青城市巴安環保有限公司廠區內與運營有關的所有有形及無形財產,交易價格2327.38萬元。另外,九江共青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的欠費一次性折後結算款1998.9萬元,由贛北水務支付。

即此次交易支付價款共分爲三部分:第一部分爲整體有形和無形資產轉讓款2327.38萬元;第二部分爲特許經營權等權益(污水處理服務收益)提前終止補償款1773.72萬元;第三部分爲一次性折後結算款1998.9萬元,合計6100萬元。

對於本次交易起因,前述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是“根據政府這邊要求”。對於巴安水務是否只是配合政府要求,其表示“是的”。

公告中也顯示,爲落實共青城市政府的統一部署,滿足共青城市污水處理擴建需求,經三方協商,解除《特許經營權協議》及相關協議,由鄱湖環保向贛北水務轉讓共青城巴安廠區內與運營有關的所有有形及無形財產。

關於此次交易標的,2010年11月25日,鄱湖環保與共青城開放開發區工業新區服務中心簽訂了《江西省共青城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特許經營權協議》《江西共青城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排水服務協議》,按全省工業園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要求和運營整體安排,共青城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項目由鄱湖環保按照BOT協議進行一期項目建設運營。共青城污水處理廠自2015年3月20日開始進入商業運營模式,運營期限30年(2045年)。

董事高山投反對票

巴安水務認爲,上述交易有利於改善公司經營和財務狀況,緩解公司資金需要,增強抗風險能力,有利於保護公司及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圍繞主業,公司時刻關注優質項目,利用資金積極推進優質項目的建設工作,促進公司可持續健康發展。

對於董事高山爲何反對此次交易,上述工作人員回覆稱:“他提出反對的理由是‘執行’,但他的反對理由與這次交易沒有直接關係。”

對此,北京市京大律師事務所律師幺博文認爲:“首先,需要確認債權人申請執行的標的是否爲交易轉讓標的。其次,如果執行部門已經採取相應執行程序,則交易會因爲執行措施而終止。最後,如果執行措施並未涉及交易標的,則公司內部決定可以繼續進行。”

1月30日,巴安水務披露《關於收到執行通知書的公告》,公司與中國銀河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銀河資產)簽訂《債務重組合同》,子公司鄱湖環保及其全資子公司贛州市南康區巴安淨水有限公司、樟樹市上德環保工程有限公司、新餘市巴安淨水有限公司、安福縣巴安淨水有限公司、黎川縣巴安淨水有限公司、共青城市巴安環保有限公司股權和與其所在(縣)區人民政府或授權的管理委員會簽署的污水處理特許經營協議等文件項下合法享有的對污水處理服務費之應收賬款已爲本次債務重組提供擔保。

而銀河資產則與上海邁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邁業)簽訂《債權轉讓協議》,債權方已從銀河資產變更爲上海邁業。

近日,申請執行人上海邁業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公司子公司贛州市南康區巴安淨水有限公司、安福縣巴安淨水有限公司收到上海市青浦區人民法院(2024)滬0118執250號《執行通知書》,涉案金額爲3.10億元。

根據巴安水務2023年業績預告,上市公司扣非後淨利潤爲虧損,虧損額爲1500萬元至2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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