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部接了一個電話 董祕收了兩個“罰單”

2月23日晚間,ST貴人董祕先後收到上交所的監管函和福建證監局的警示函,原因則是證券部接電話的小夥伴大意回錯了一句話。

此前2月22日晚間,公司曾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公司實控人李志華先生立案。

發佈公告後不久,就有媒體打來電話採訪,但是記者是以中小投資者的身份去問的,證券部的小夥伴應該也都很熟悉,當面對投資者時,往往會習慣性地去安慰,所以就出現了這樣的回覆。

“立案本身對公司經營沒有什麼特別的影響,這只是一個立案告知書,基本上是對前期相關事件的一個處理結果”。

在媒體報道後,公司也很快澄清稱,相關言論,缺乏事實依據。上市公司被立案調查相關情況,應當以執法機關調查結果爲準,公司不應擅自發表缺乏事實依據的不當言論,誤導投資者。公司在答覆投資者提問時,未能遵守法律法規及交易所相關規定,未能客觀、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和反映公司的實際狀況,發表了引人誤解的言論。由此給廣大投資者造成的誤導和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如果知道是媒體記者的提問,或許工作人員又不會這麼去回覆,但是喫一塹長一智,證券部接電話是最常見的一個事情,很多時候,會有記者以投資者身份致電,所以在回覆時還是要注意表述,不可輕易下判斷,否則會被說有誤導投資者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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