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之內,兩家支付機構被外匯局公示處罰文書。國家外匯局官網今日披露,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規定將外匯匯入境內,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未按照規定報送財務會計報告、統計報表等資料被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市分局給予警告,被罰款13.81萬元且沒收違法所得1105.55元。同日,上海富友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因違反規定辦理經常項目資金收付被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沒收違法所得17539.13元、罰款65萬元。

(文章來源:財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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