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上海航天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長 伍愛羣

◎記者 陳夢娜 宋薇萍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中青年知識分子聯誼會副會長、上海航天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長伍愛羣一直關心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日前,他在接受上海證券報記者專訪時表示,建議完善上市公司外匯風險治理,進一步通過市場化監督機制揭露和打擊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爲。

今年全國兩會,伍愛羣將提交22件提案,聚焦金融、科技創新、衛星產業和城市風險等領域。在金融領域,伍愛羣提出健全初級農產品供給的金融保障、國際金融風險管理中心建設等方面的提案;在科技創新領域,提出推進產業鏈創新鏈融合發展、推進人工智能立法、加強數據安全治理等方面的提案;在衛星產業領域,提出“雙碳”監測衛星技術產業應用等方面的提案。

引導上市公司建設外匯風險內控體系

上海證券報:請問在鼓勵上市公司“走出去”的形勢下,監管部門如何爲上市公司管理外匯風險提供更多渠道,完善上市公司外匯風險治理機制?

伍愛羣:近年來,我國上市公司整體上面臨較大的外匯風險。爲引導上市公司注重建設外匯風險內控體系,提升上市公司整體外匯風險管理意識和能力,妥善有效管理外匯風險,促進上市公司國際化發展及整體質量和估值的提升,建議從四個方面完善上市公司外匯風險治理:

第一,在證券註冊發行、上市審覈、上市公司收購等環節,明確外匯風險治理和披露的要求,提高監管政策的透明度,降低和避免監管預期差。在相關立法或監管制度中,要求具有涉外業務的發行人、上市公司在證券發行和上市報送的招股說明書、募集說明書等證券發行文件、上市申請文件、信息披露資料中對“外匯風險狀況、外匯風險控制制度和執行情況”予以充分披露。要求發行人、上市公司在發生大額匯兌損失時,應以公司財務方面發生重大損失或者重大風險事件進行報告和披露,督促上市公司重視外匯風險管理,搭建外匯風險內控框架,包括配置管理人員、制定管理策略、完善內控制度等,全面做好外匯風險管理。

第二,修改相關監管制度,適度拓展保薦人的盡職調查內容和保薦督導職責。將發行人、上市公司的“外匯風險狀況、外匯風險控制制度和執行情況”明確納入保薦人應當充分了解的上市公司經營情況和風險範疇,要求保薦人將此項作爲覈查驗證證券發行文件、上市申請文件、信息披露資料的關注事項之一。

第三,推出外匯期貨、標準化外匯期權等國際上運行成熟、成本低廉、交易便捷、風險可控的匯率風險管理工具,率先在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開展人民幣外匯期貨交易先行先試。上市外匯期貨等場內匯率避險工具,爲上市公司管理外匯風險提供更多渠道和選項,提高上市公司開展匯率避險交易的可及性和便利性,降低上市公司開展匯率避險交易成本。

第四,由證券市場相關行業協會組織開展針對上市公司高管、財務人員等內部人員的外匯風險管理培訓。強化上市公司外匯風險管理意識,加強“風險中性”理念,培養專門的外匯風險管理人員,提高外匯風險管理能力,學會通過外匯風險自然對沖、提高人民幣支付結算比例、靈活配置外匯資金池等方式管理外匯風險。

完善證券違法違規行爲舉報獎勵機制

上海證券報:您對加快完善證券市場市場化監督機制有哪些建議?

伍愛羣:爲進一步發揮市場化監督機制揭露和打擊證券市場違法違規行爲的功能,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督促上市公司合規經營、提高上市公司整體估值和質量,建議加快完善上市公司證券違法違規行爲市場化監督機制。

應當完善證券違法違規行爲舉報獎勵機制相關規定,讓證券市場“淨化者”和“吹哨人”毫無後顧之憂地積極舉報和揭露證券違法違規行爲。

一方面,建議監管機構綜合考慮證券違法違規行爲的隱匿性和複雜性、實名舉報人可能面臨的打擊報復風險和損失、所舉報案件影響力和社會經濟作用等方面,提高違法金額超億元的大案要案舉報獎勵金額上限至300萬元以上。

另一方面,從以往案例來看,對打擊報復的擔憂和恐懼是導致舉報減少的重要因素,建議改進違法線索舉報受理平臺,以更優的制度安排保護實名舉報人身份信息,防範內部人員泄密,從源頭上保護舉報人免遭打擊報復,消除舉報人的後顧之憂和內心恐懼。

另外,豐富市場化監督機制,建議制定“第三方研究機構發佈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引導第三方研究機構通過適當渠道規範發佈針對上市公司股票的沽空報告,做到有理有據,避免產生編造和傳播虛假信息、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負面影響,正確發揮其市場化監督功能。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