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義上講,尾礦包括煤矸石和礦石經選別工藝選出精礦後剩餘的固體廢棄物兩部分。從狹義上講,尾礦就是礦石經選別出精礦後剩餘的固體廢棄物。目前所說的尾礦概念更偏重於狹義範疇,重點集中於金屬礦產領域。

基於已有的工作基礎,根據最新的公開文獻分析,並輔以專家電話調研交流,初步估算認爲,截至2022年底,全國尾礦資源總量爲310億噸~320億噸(主要包括鐵、銅、、鋅、鎢、、鉬、金等9種礦產的選礦尾礦,但也有文獻介紹,目前全國尾礦堆存總量高達600億噸,估計包括煤矸石及磷、硫、錳等礦產的選礦尾礦),且絕大多數處於尾礦庫堆存狀態,如此不僅佔用大量土地(約佔地110萬公頃,大致與天津市面積相當),還成爲生態環境的重要污染源,有的甚至成爲礦業安全事故的重要風險源。

尾礦的諸多問題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亟待借鑑國外經驗,在開展全國性尾礦資源環境調查評價的基礎上,通過政策支持鼓勵尾礦資源綜合利用,使之“變廢爲寶、變害爲利”。

尾礦資源潛力估算

尾礦資源庫存總量,原則上需要逐個尾礦庫進行累計統計,但是全國上萬座尾礦庫,短期內人力、物力、財力難以支撐全國普查性的尾礦資源調查。

解放前,我國各礦產工業雖然可能有一定的基礎,但是規模很小,且相對於近20多年的發展速度來說,1949年以前所產生的尾礦可以忽略不計。本着抓大放小及調查總量的原則,筆者認爲,新中國成立以來各礦產尾礦的排放情況就可以代表我國尾礦的總體排放水平。根據這樣的界定及上述估算關係式,以統計工具書或行業協會統計資料爲核心,在收集各礦產歷年相關參數的基礎上,經估算:截至2022年底,全國尾礦資源總量大致爲310億噸~320億噸,其中鐵礦尾礦180億噸、銅礦尾礦70億噸、金礦尾礦20億噸、鉬礦尾礦10.0億噸、鉛鋅尾礦8.0億噸、錫礦尾礦7.0億噸、鎢礦尾礦5.0億噸、鋁土礦赤泥11.0億噸。

理論上,尾礦品位應以取樣、化驗加權平均求得,但選礦工藝技術總是在不斷發展進步,企業也總是在選擇回收率更高的技術工藝,因而排放到尾礦中的有益組分將越來越少。換言之,尾礦資源品位總是在不斷降低。綜合有關統計資料和相關報道認爲,目前全國鐵礦尾礦的鐵品位在10%左右(大致與2007年—2008年河北承德地區開採的低品位鐵礦資源品位相當),銅礦尾礦的銅品位不足0.1%,鉛鋅尾礦的(鉛+鋅)品位不足1%,錫礦尾礦的錫品位不足0.2%。

與礦牀類似,尾礦可以理解爲“人造礦牀”。它的回收利用相當於對“人造礦牀”的開發,但是又與自然礦牀的開發有所不同,不同點在於:進入選礦環節之前,自然礦牀的開發程序比尾礦要複雜,而且多少存在一定的貧化率問題;尾礦進入選礦廠回選,其過程可以簡單模型化理解爲將礦石從堆礦廠搬運到選礦廠進行選礦,基本不存在貧化問題。尾礦回選經濟分析主要目的在於找到一個臨界品位值,對臨界品位值以上的尾礦,在目前經濟技術條件下可以回收利用,基本不需要政策扶植;只有對臨界品位值以下的尾礦,其回收利用才需要政策資助。

基於此,借鑑礦牀盈虧平衡品位的計算原理,建立尾礦回收臨界品位估算模型,對約佔我國金屬礦產尾礦總量80%的鐵礦和銅礦尾礦回選品位指標測算。測算認爲:一是從鐵、銅等大宗礦產尾礦庫中回選鐵、銅等元素潛力較小。在不需要大規模基建投資且鐵精礦價格不低於1000元/噸時,我國可回選鐵元素的鐵礦尾礦資源總量約爲10億噸,只相當於鐵礦尾礦總量的5%左右,主要分佈在河北和遼寧鞍本地區,大致相當於4億噸的鐵礦石儲量;同樣,在不需要大規模基建投資且銅價格不低於5萬元/噸時,我國可回選銅元素的銅礦尾礦資源總量約爲2億噸,只相當於銅礦尾礦總量的3%左右,主要分佈在安徽及江西等地區,大致相當於1億噸的銅礦石儲量。二是尾礦資源綜合回選潛力較大的更多機會可能主要集中在當時未被充分綜合利用的共伴生稀有稀散金屬上(一方面,當時受技術裝備限制使得選礦回收率偏低而導致尾礦品位較高;另一方面,一些共伴生元素可能由於當時需求不旺,且價格低迷也沒被回收而排放到尾礦庫)。例如鉭鈮尾礦,據報道,江西大部分鉭鈮礦牀品位僅接近或略高於我國規定鉭鈮礦牀儲量計算的最低工業品位,導致在鉭鈮選礦過程中精礦的產率不足1%,使得產生的鉭鈮尾礦量和品位幾乎與原礦量一致,尾礦排放量巨大。

尾礦資源綜合利用狀況

我國尾礦資源綜合利用水平總體偏低,尤其是在礦產品價格低位運行,或受新建尾礦庫用地政策約束等因素影響,尾礦回選規模化、穩定化、持續化利用情況並不多見。可以說,我國目前還未進入大規模綜合利用尾礦資源的時代,除用於採空區作充填材料外,尾礦回選或用作生產建築材料等方面目前仍不具有普遍的代表性。

一是用於二次資源再選。以鐵礦尾礦爲例,過去幾十年由於選礦工藝落後,部分老尾礦庫中鐵品位可能偏高,在近期的技術經濟條件下可能具有再選的經濟價值。如果含有其他當時未被綜合利用的元素,則這些尾礦可能更具有回選的經濟價值。例如早期鞍山地區的一些磁鐵尾礦,仍含鐵20%,經強磁選機回收可獲得品位達60%的鐵精礦;馬鞍山礦山研究院與本鋼歪頭山鐵礦採用磁選機對鐵礦尾礦進行再磨再選後,獲得品位高達65.8%的優質鐵精礦,經濟效益良好。

二是用作建築材料。目前,我國尾礦資源用作建築材料主要集中在生產高標號水泥、建築陶瓷、免燒磚和燒結磚、高檔裝飾材料、微晶玻璃、花崗岩等方面。例如,梅山鐵礦曾同中國地質科學院尾礦利用中心合作,在實驗室研製出白、黑、紅、藍等4種色調微玻巖。

三是用作土壤改良劑及微量元素肥料。尾礦中往往含有鋅、錳、銅、鉬、釩、硼、磷等維持植物生長和發育的必需微量元素。早期,馬鞍山礦山研究院就進行了利用磁化鐵尾礦作爲土壤改良劑的研究工作,用特定設計的磁化機對磁選廠鐵尾礦進行磁化處理,生產出磁化尾礦,施入土壤。研究表明,磁化尾礦施入土壤後,可提高土壤的磁性,引起土壤中磁團粒結構變化,尤其是導致土壤中鐵磁性物質活化,使土壤的結構性、空隙度、透氣性均得到改善,在後期研究中又將磁選廠鐵尾礦與農用化肥按一定比例混合,經過磁化、制粒等工序,製成了磁化複合肥。

四是用於造地復田植被綠化。國外的尾礦復墾率可高達80%,國內關於植被或其他成分對尾礦中重金屬有害成份的吸收及改良作用研究較多,並已取得一定成果。例如,凡口鉛鋅尾礦經過10多年的努力,現已形成了以類蘆、香蒲、芒、油草等多年生草本植物爲主體的人工溼地污水處理系統,其中香蒲最爲繁茂。再例如,德興銅礦先後與原江西大學生物系等單位合作開展尾礦庫生態恢復試驗研究,其1號尾礦庫停用後,通過生態實驗研究,篩選出多種能在壩體上生長的植物。經過20多年努力,1號尾礦庫近90公頃沙化土地全部被植被覆蓋,壩體上建立了苗圃基地,基本實現了生態恢復目標。

五是用於井下采空區充填。採空區充填是直接利用尾礦的最有效途徑之一。尾礦只要處理得當,是一種很好的填充材料,具有就地取材、來源豐富和輸送方便的特點,並省去擴建、增建尾礦庫費用。將尾礦用於礦井充填料,費用僅爲碎石的l/4~1/10。有些礦山由於地形原因,不可能設置尾礦庫,將尾礦填於採空區就更有意義。例如,司家營鐵礦利用礦用管道把尾礦輸送到25公里外南範各莊煤礦採煤塌陷區,可回填採煤塌陷區3200畝;江西東鄉銅礦於1987年建成7#礦體充填系統,年消耗尾砂7萬~8萬噸,佔尾礦量1/3左右。

尾礦資源綜合利用亟待政策支持

從發達國家尾礦資源政策經驗看,國外尾礦資源綜合利用與治理工作始於上世紀60年代。美國、前蘇聯等國家都把尾礦利用納入到礦業法之中,並在開展全國性尾礦資源環境綜合勘查評價的基礎上,通過稅收優惠和研製選冶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等方面鼓勵尾礦資源綜合利用。到上世紀70至80年代,部分國家實現了部分產品大規模工業化生產,尾礦資源利用從單純企業的自主行爲轉變爲政府行爲乃至國家行爲。

從尾礦資源綜合利用的約束性問題看,從上世紀80年代開始,我國就加強了尾礦資源綜合利用方面的管理,並先後出臺了一些鼓勵尾礦資源綜合利用的方向性宏觀政策,但是由於政策“過粗”,且具有典型的“點多面廣”的特徵,使得實踐中政策應用或落實上頻頻“缺鈣”。

一是數據信息約束。前蘇聯等國家都已至少開展了一輪重點礦山的尾礦資源環境綜合勘查評價工作,有關尾礦資源存量及組份等方面的信息非常系統,能夠滿足社會投資決策的需要。我國2006年出臺的《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明確指出,要開展尾礦的綜合評價、勘查和利用,但是至今,全國性的尾礦資源調查評價工作仍未全面展開。基礎數據匱乏,不僅使得尾礦資源綜合利用政策制定缺乏基礎支撐,還不能滿足社會投資決策的實際需要,制約了尾礦資源綜合利用與管理工作的全面展開。

二是技術約束。原礦類型的複雜性決定了尾礦成分的多元性,況且尾礦中各組分的品位已經很低,使得一些傳統選礦技術未能完全適應低品位尾礦的選礦需求。受制於技術工藝水平,使得尾礦資源回選難以達到預期效果,難以將尾礦這種潛在的“二次資源”轉化爲現實的經濟資源。

三是經濟約束。用做建築材料或採礦充填是綜合利用尾礦資源的重要方向。問題的核心是尾礦作爲建築用磚等低附加值產品,因遠離消費市場而不能遠距離運輸,使得尾礦產品無法與市場上出售的各種同質建材產品相競爭。例如,江蘇某年產6000萬塊鐵礦尾礦燒結空心砌磚項目只有產能利用率大於88.5%時纔可能盈利。可見,從財務角度看尾礦綜合利用項目的抗風險能力是較差的,但是它能安排就業,並減少尾礦排放佔地,減輕尾礦庫區生態環境壓力,減少排放尾礦的運行費用,有較好的社會效益,亟待經濟政策支持尾礦綜合利用實踐。

四是政策約束。當前,我國尾礦資源綜合利用政策的不足主要體現在3個方面:第一,政策權威性不足,政策多分散於國務院各部門單獨或聯合頒發的規章或規範性文件中,且多以“通知”“意見”“要點”“辦法”等形式下達,政策規格層次低。第二,“粗線條”的政策多,缺乏實踐上的可操作性。例如《金屬尾礦綜合利用專項規劃(2010年—2015年)》《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等文件中,均涉及礦山尾礦和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等方面的問題,政策方向都很明確,但就是缺乏政策的實施方案,且沒有明確政策的實施主體,從而不能使得政策從操作層面落地。第三,政策應用“充滿辛酸”,影響尾礦資源綜合利用積極性。例如,部分地區尾礦綜合利用要套用一般資源的綜合利用優惠政策,申請程序非常繁瑣,且人爲干擾因素較多,這不能不影響政策的實施效果。

五是管理約束。尾礦資源綜合利用涉及資源、安全、環保等多個管理部門,實踐中存在“部門迴避”現象。例如安全、環保部門,比較擔心綜合利用中尾礦潰壩或有毒污染物泄漏等事故發生,推動尾礦資源綜合利用的積極性不高。此外,實踐中缺乏尾礦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激勵約束機制,缺乏尾礦資源管理組織構架、制度、抓手和配套政策等措施。

從尾礦資源綜合利用政策舉措看,主要有5個方面建議。

一是組織開展全國性尾礦資源環境綜合調查評價。尾礦資源工作具有公益性和商業性兩方面特徵,且現階段是以公益性爲主,主要體現在兩方面:第一,尾礦具有資源屬性,開展尾礦資源調查評價,不僅有利於增加國家資源總量,而且是保護與合理利用礦產資源的具體實踐,屬於礦產資源三項調查後的又一項重要的資源國情調查評價,能夠爲下游關聯產業發展提供基礎資料和公共服務。第二,尾礦具有環境屬性,開展尾礦資源調查評價,能夠及時掌握尾礦對周邊生態環境的影響,能夠爲生態文明建設和加強尾礦災害防治提供基礎支撐。借鑑礦業發達國家經驗,建議組織實施“全國尾礦資源調查評價專項”,及時查明我國尾礦庫存量、有用和有害元素賦存狀態、含量(品位)、利用狀況與前景及方向、尾礦庫安全及生態環境影響狀況等要素。以調查數據爲依據,建立尾礦資源環境數據庫,爲管理部門政策設計和社會投資決策提供數據信息支持。在尾礦資源調查評價中,應更多地關注共伴生稀有稀散金屬元素,應調查它們的賦存規模及品位情況,進一步掌握尾礦中稀有稀散金屬元素的潛力和利用前景。

二是組織開展尾礦資源綜合利用技術創新研究。20世紀70年代以來,發達國家率先開展了尾礦綜合利用技術研究。例如,前蘇聯針對尾礦資源特點,建立了從礦物原料、選礦、化學和非金屬工藝實驗室至實驗廠的聯合體,專門研究處理廢料問題,從尾礦中再選了大量有用組分。根據尾礦資源綜合調查評價結果,我國可以選擇一批綜合利用前景好的尾礦資源,發揮現在幾個綜合利用研究所的技術優勢,開展尾礦資源綜合利用技術與裝備攻關研究,突破尾礦資源綜合利用在技術裝備方面的約束。

三是落實尾礦資源綜合利用的系列經濟扶持政策。尾礦資源綜合利用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顯著,而企業經濟效益可能不甚顯著,因而必須給予經濟政策扶持,其中包括制定專門的稅收減免政策、重點項目財政支持政策、投融資政策等方面,目的是解決企業綜合利用的經濟效益問題,具體實現途徑可以通過綜合運用財政、稅收、價格、金融、投資等手段的組合來落實。

四是組織實施尾礦資源綜合利用示範工程。基於尾礦資源的綜合調查評價,選擇一批綜合利用前景好的尾礦資源綜合利用方向,逐步建立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綜合利用示範基地,通過實際效應,喚起社會投資動機,引導全社會參與尾礦資源綜合調查評價和綜合利用工作。

五是加強尾礦資源保護。尾礦資源中的有益元素,可能目前部分元素品位偏低,但是隨着技術經濟的進步,將來仍有綜合回收利用的前景,需要保護好。未經資源主管部門同意,不宜擅自開發或簡單“粗暴”處理尾礦。

此外,建議在解決尾礦權屬問題的基礎上,借鑑礦業發達國家經驗,制定《國家資源綜合利用基本法》《礦山尾礦資源綜合利用管理辦法》,明確包括尾礦在內的資源綜合利用的基本原則、管理範圍、基本制度及主要措施等方面的內容,依法促進尾礦資源綜合利用。

來源:中國冶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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