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工作報告專門有一段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報告指出,針對民營企業關鍵崗位人員職務侵佔、挪用資金、受賄等侵害企業利益問題,出臺12條檢察舉措,促進健全民營企業內部反腐機制,依法保護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

近年來,檢察機關辦理了一大批涉民營企業案件,既防止“辦了案子,垮了廠子”,又通過辦案促進企業乃至行業規範發展。去年,檢察機關又出臺12條檢察舉措,懲治民營企業內部腐敗問題,爲民營企業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值得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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