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滕晗

3月14日,據央視新聞,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周清玉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周清玉利用擔任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紀委書記、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爲他人在貸款融資、項目承攬、企業經營、人事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離職後,利用原擔任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周清玉於2023年5月被查,距其被免職不到1年時間。2022年7月,周清玉被免去國開行相關職務,而他到齡退休的時間應爲2022年9月,一時間引起輿論關注。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於2023年11月發佈消息,周清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同年12月,檢察機關依法對周清玉決定逮捕。

周清玉出生於1962年9月,曾長期任職於金融系統。在進入國開行之前,周清玉早年曾在中國農業銀行工作,曾任農行貴州分行行長、農業信貸部總經理、股改辦常務副主任、三農業務總監等職。2011年,周清玉進入國開行,任紀委書記,其間,2015年他曾擔任中央第三巡視組副組長,2016年起,直到2022年7月,周清玉任國開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就在周清玉被提起公訴的消息公佈前一天,2024年3月1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李吉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李吉平出生於1955年,早年就職於中國建設銀行總行,1994年3月起在國開行工作,曾任政策研究室主任、四川省分行行長、國開行副行長。退休8年後,李吉平被查。

在近年來的金融反腐中,國開行總行已有多人落馬,除前述的周清玉、李吉平外,還包括,2016年6月,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副書記、監事長姚中民被查2019年7月,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鬍懷邦被查2021年9月,時任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何興祥被查2023年7月,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王用生被查。

國家開發銀行成立於1994年,是國家出資設立、直屬國務院領導、支持中國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發展、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國有開發性金融機構。目前在中國內地設有37家一級分行和4家二級分行。截至2022年末,開發銀行集團總資產18.2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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