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美國司法部已建議美國最高法院駁回特斯拉CEO埃隆·馬斯克針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出的上訴。

馬斯克於去年12月提起上訴,此前一家下級法院維持了他與SEC達成的同意令。美國政府週五建議最高法院不要受理馬斯克的上訴。

2018年,馬斯克在推特上發佈消息稱,他已獲得資金,將其電動汽車公司私有化,此舉被SEC視爲欺騙投資者。

根據馬斯克與SEC達成的和解協議,他和特斯拉各支付了2000萬美元的罰款,並同意讓特斯拉的律師預先審覈他在推特上發佈的一些帖子。

但馬斯克認爲同意令是對他言論自由權的鉗制。馬斯克的律師辯稱,SEC無權將“禁言規則”作爲和解的條件,稱這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關於政府限制言論自由的規定。

美國司法部在週五提交的文件中爲和解條款辯護,稱這是防止馬斯克未來做出虛假或誤導性陳述的一種手段。此前,位於曼哈頓的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駁回了馬斯克的說法,即SEC正在利用該法令對他的推特使用情況進行侵入性調查。

責任編輯:於健 SF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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