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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北京住建委官網關於“離婚限購”的一則政策標註了“失效”。該政策於2021年8月發佈,文件內容主要包括:夫妻離異的,原家庭在離異前擁有住房套數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規定的,自離異之日起3年內,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購買商品住房。

對此,北京市住建委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消息屬實,離婚後購房不再受離婚年限限制,從今日開始執行。

也就是說,政策由之前的如果原家庭擁有住房套數已達限購標準(2套或以上),離婚3年內,任何一方都不能在北京購買商品住房。變爲離婚後一方只要沒達到限購標準就可以繼續購房。

2017年3月,北京接連頒佈多項新的樓市調控政策,即“3.17系列新政”。根據新政,夫妻離異後任何一方買房的,只需符合樓市限購政策即可,只是對於離婚一年以內的房貸申請人,商貸和公積金貸款均按二套房信貸政策執行。

“然而,自限購政策實施以來,離婚購房的情況呈擴大趨勢,僅近一段時間以來,就有約14%的房屋交易屬於離婚家庭購房。”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既影響了調控的效果,也容易產生一系列法律風險和道德風險。

爲了遏制因購房資格而出現的“假離婚”現象,2021年8月5日,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的公告》,在特定條件下對離異後的購房者實施限購措施。

隨着市場環境及社會需求的變遷,這一政策的合理性與必要性受到了業內及社會各界的重新審視。取消離婚限購政策意味着離異後不再受到額外購房限制,購房權益將回歸個人基本需求,有望爲市場帶來更大的開放性和公正性,釋放一部分真離婚的剛需購房需求。而對於部分手中的房子賣不掉,又想要一個購房指標解決改善購房的問題的家庭來說,也算多了個解決辦法。

雖然該條政策本身力度有限,只能說是拆掉了嚴密的限購政策中的一個補丁。不過如此快速地落地鬆綁政策,也表達了北京市積極救市的態度。同時也是對核心一二線城市的政策鬆綁樹立了一個不錯的風向標,各地有望積極跟進。

對此,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此類政策其實進一步說明一線城市購房政策進一步調整優化。離婚限購的政策,是過去幾年管控“借離婚騙取購房資格”的一項政策,當時雖然有爭議,類似有誤傷,但總體還是執行的。現在各地購房政策進一步調整優化,且一線城市在去年底和今年初限購政策放鬆的基礎上,本身會有新的政策動向。離婚限購政策的取消,具有積極的導向,也充分說明當前房地產市場的政策面進一步寬鬆。同時,近期各種傳言很多,類似部分城市是否要放鬆政策。大方向看,放鬆是必然的,本質上也是爲合理住房消費需求提供更爲寬鬆的購房政策。從實際過程看,此類政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意味着二季度各地進一步優化政策,也客觀上響應了此前國常會進一步優化政策的導向。(本文首發於鈦媒體APP,作者|趙晨含,編輯|劉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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