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北京3月27日電 (記者 陳杭)在北京四中院審理的所有網絡侵權案件中,網絡言論類侵權佔比最高,侵權行爲多發生在微博、微信、短視頻、貼吧、問答型知識平臺上,因網絡言論隨意性強、公開範圍廣,本身易引發衝突,且糾紛內容易快速擴散,進而導致事態擴大、矛盾升級、激化各方對立情緒,矛盾化解難度較大。

這是記者27日從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召開的“網絡侵權類案件審判白皮書暨典型案例”新聞通報會上獲悉的。

圖爲北京四中院新聞通報會。北京四中院供圖

北京四中院副院長李迎新介紹,北京四中院集中審理北京市範圍內在互聯網上侵害他人人身權、財產權等民事權益的上訴案件。近三年來,進入二審的相關網絡侵權類案件超過1600件,主要以網絡侵犯名譽權爲主,同時涉及隱私權、姓名權、肖像權、一般人格權、個人信息權益等人格權益,部分消費和服務類案件涉及網絡賬號、遊戲道具等虛擬財產類侵權糾紛以及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的保護。

李迎新表示,近年來涉未成年人的網絡侵權案件頻發,以校園言論侵權、網絡交友問答類言論侵權、網絡遊戲言論侵權、個人信息類侵權等爲主,受害人雖然通過訴訟得到了合理補償,但由侵權行爲引發的連鎖反應往往會給受害人甚至加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較大影響,部分甚至導致學業中斷、精神抑鬱,嚴重影響家庭生活,類似現象應引起家長、學校、社會的重視。

同時,與數字生活、人工智能息息相關的新類型案件也在不斷湧現。例如,涉及個人信息、數字人格權、數據財產權等方面的侵權案件,在網絡社交、網絡購物、網絡信息內容服務等不同應用場景中都有發生,部分案件僅有單一主體直接侵權,部分案件存在多主體共同處理個人信息侵權,對案件事實查明、法律適用均提出了新的挑戰,考驗着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智慧。

通報會上,李迎新還圍繞在司法審判中發現的“自媒體發文隨意配圖”、“社交媒體賬號管理不當”等問題提出了建議,助推清朗網絡空間構建。

北京四中院立案庭庭長張勤緣通報了“微信羣管理員踢人”“APP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出借自媒體賬號要爲實際使用人言論負責”等十個案例。相關案例通過司法裁判明確了輿論監督行爲的言論邊界,對於歪曲原文原意、強行嫁接事實與結論的轉載、轉引行爲,依法認定屬於網絡侵權行爲。

同時,案例體現了法院對於網絡平臺應盡到審慎監管義務的裁判觀點,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積極承擔平臺責任,合理強化事前審覈能力、“通知—必要措施”職責、披露義務等,並且不得非法使用、泄露用戶個人信息,以全面減少涉網絡平臺侵權行爲的產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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