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連鎖早教機構金寶貝位於南京的三家門店同時關閉的消息,引發廣泛關注。據當地多位家長反映,金寶貝門店發出停止運營的通知十分突然,有家長到了教室門口才發現機構已經停止授課。還有家長表示,在關店不久前,一些門店仍在推銷課程,發展新會員、鼓勵家長們續課。但實際上,一旦家長想要退款,則需要等上25年,甚至30年。這究竟是怎麼回事?來看記者的報道。

家長:毫無預兆上課前突然收到閉店通知

金寶貝南京中心3月19日宣佈暫停運營三家門店。去年3月底,吳女士在南京金寶貝江北虹悅城店給孩子辦了卡。因爲月齡小,上課的次數不多,到3月19日門店關張時,還剩93節課。

南京家長 吳女士:毫無預兆。3月19日,孩子有一個10點15分的課,但是商場是10點開門。當時我在樓下收到一個信息,說異常閉店。我說今天的課怎麼辦?然後他沒有回覆,10點我就帶着孩子上去了,剛好看到商場的保安在門上面張貼閉店通知和處理通知的羣二維碼。當時去上課的孩子很多,家長全部都在門口待着。


可查公開報道顯示,除了南京中心,從去年開始,金寶貝北京的直營店鋪也大幅縮水,上海、重慶、濟南、深圳、南昌等多地也出現了門店突然閉店的情況。上海家長王女士接受記者採訪時說:上海各門店的情況和南京差不多。

上海家長 王女士:它是在2023年11月20日正式關店,而我買課的時間是2023年11月4日,賣課的時候說他們跟商場簽了好幾年的協議,至少近三年不會關。

金寶貝早教機構有400多家加盟中心

記者也查詢了金寶貝早教的官方網站,網站顯示,該品牌在中國近150個城市擁有400多家加盟中心,各中心獨立經營,與品牌方爲特許經營法律關係。主要爲0到60個月的嬰幼兒提供音樂、運動等相關課程。

從閉店通知來看,金寶貝南京中心主要是因爲資金流斷裂,難以爲繼。接受記者採訪的多位家長均表示,金寶貝採取預付費制度,根據課時數量的多少,一次至少繳納一萬多元的學費。

停業前仍向家長推銷預付費課程

南京家長 鄧先生:當時繳費金額是16180元,我們還剩63節課沒上,大概金額是9000多元,3月19日突然收到了他們停業的通知,說是2007年進入了南京市場,這麼多年,他們遇到了困難,資金鍊斷裂。


實際上,閉店前不久,還有不少家長剛剛購買課程。

南京家長 韓女士:他們在關店前兩三天,還有讓家長追加課時,幾千元幾十節課的都有,很多家長之前有80多節課,然後他們又訂了四五十節課,沒過兩天可能課還沒上,已經關門了,他們在關門前兩天也一直在收費。

金寶貝客服稱金寶貝南京中心爲加盟機構

目前,金寶貝南京中心關店究竟涉及多少位家長,公安部門仍在統計中。家長預付費的錢款怎麼辦?26日中午,記者致電金寶貝早教客服中心,對方表示,南京中心爲加盟機構,具體解決方案由中心自行決定。

金寶貝早教客服中心:南京的門店都是加盟的,是獨立運營的,所以他們的售後是在當地成立了專人售後小組,售後方案的確是要由他們給您的,我們這邊也會去幫您反饋,督促他們儘快公佈處置方案給家長。


家長們提供給記者的多份文件顯示,金寶貝南京中心負債約2800萬元,如果家長選擇退費,按照前後兩份不同的核算方案,金寶貝方面預計花25至30年,才能爲家長們陸續完成退費。


王女士算了筆賬,自己買課的費用是12800元,共55節課,平均230塊錢一節課。異業置換,每次至少消耗兩三節金寶貝課程,成本高昂。


江西南昌家長 程女士:有些機構的課根本就不是我們想要上的,到他們這裏上一節課要劃兩節金寶貝課的話,一節課就合到三四百元了,很貴。但是你不劃課也沒辦法,他也不給你退錢。

退費等問題已交由涉事地區相關部門處理

據瞭解,金寶貝南京中心三家門店關閉之後,目前由南京各區分別牽頭處理後續問題。26日,記者致電其中一個區的市場監督管理局詢問進展。

南京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金寶貝這個事情,我建議您撥打12345反映一下。我們不是他們行業監管部門,也不是預付卡辦理的牽頭部門,應該是商務部門在牽頭主辦這個事情。


南京某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目前的狀況是各區管各區。按道理行業主管部門監管是衛健,我們商務是臨時指定的總牽頭,我們要協調。我們也急着想辦法處理,現在要一步步來,看他拿的方案合不合你們的要求。


南京某區商務局工作人員:進他公司賬戶,如果說被我們監管到了,我們肯定找他談話,記名卡必須不能超過5000元。這個是在金融這一塊,現在金融局合併到發改委,所以我們聯合也有好多部門。


上海家長 王女士:第一時間是報案的,基本上沒有什麼結果。緊接着家長又去打12345,分到上海各個區,區裏面聯繫我們當事人說:我們也沒有辦法,你只能到金寶貝公司註冊地所在的區去反饋。公司現在移到了徐彙區,我們又繼續去找徐彙區,徐彙區又說讓我們去起訴。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7月1日起施行

即將於今年7月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對預付式消費作了明確規定,未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還預付款。經營者出現重大經營風險,應當停止收取預付款;決定停業或者遷移服務場所的,應當提前告知消費者,繼續履行義務或者退還未消費的預付款餘額。

如何根治預付式消費中的“退款難”問題?

如何才能根治預付式消費中出現的“跑路、退款難”等問題,來聽聽專家的解讀。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祕書長 陳音江:目前有一些規定,比如像教育培訓類的收費,一次性收費不能超過三個月。按課時,不能夠超過60個課時。但是這種規定落實得並不是很好。大家覺得長期以來都是這麼收的,還有現在這種監管的職責也不夠明確。儘管有一些文件的規定,但沒有一些明確的罰則,比如到底由哪個部門來管,監管部門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包括經營者應當承擔什麼責任,還不是很具體。我們調查過,各個地方有很多的這種部門,不是垂直的。我們現在就要把這種規定真正落到實處,如果在日常監督檢查的過程中,發現經營者確實存在經營風險的,要督促經營者去整改落實。另外一方面要向社會公佈,要建立預付費安全保障機制,資金存在銀行託管賬號上,而不是把所有的經營風險都由消費者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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